金姬善诉董金宝房屋买卖合同案 1,原告与被告所签订的协议效力应当如何认定? 2
金姬善诉董金宝房屋买卖合同案 1,原告与被告所签订的协议效力应当如何认定? 2,本案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请问:我和对方私下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房子为动迁房),未经法律公证。房款已全部付清,房子已经装修好,住了半年多,现因房价上涨,对方要求另外再追加房款。首先想问一下:这份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如果对方准备推翻协议,不出售房屋,该如何去要求对方赔偿。
合同上写的是5月1日之前买方付清房款,办理好各种手续。 但是到现在买方还未履行合同。而且现在买房已不愿继续购房,履行合同。 我是卖方,现在是否有权认定对方违约,合同失效,定金可以不用退还?是否有法律依据,或者这样有没有什么问题?
02年母亲过世,同年父亲私自把房子卖给别人(产权证名字是3个人的),买卖双方只是写了份买卖协议并未做任何公正,房子一直都未过户,去年对方提出要求过户,但由于母亲已过世公正处不予公正,想请问这份买卖协议是否有效?如果对方上诉此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想买一套房子,但房主去了南韩(朝鲜族)委托她的父亲办理买卖协议,她父亲在当地有委托书,由于该房产证没有超过5年,要交6.5%的交易税,该房还有一年就满5年了,我想先签订购房协议,明年再办理过户手续,这样可以吗,有风险吗
本人在买房时不是房屋所在地小溪塔鄢家河的村民,现由于婚嫁落户于鄢家河村,农业户口 买房时协议有5分自由地由我方自己管理,耕种。截止今日本人已经耕种5年余,当下有人建厂需要租用其中的2分自由地,卖主收取了租地的租金,要求用其它土地交换否则就返还。(协议没有写明是哪一处地,也没通过村委会。房屋是2004年买,20
3年前,我们在一条街上有大概100多个平方的旺铺,我父亲想在另外一个地方打地基做房子,说可能会将此处卖出。当时也不确定卖不卖,有很多人想买,因为是旺铺,可以做生意。其中有一个人找来,因为算是熟人,说要卖叫我爸爸卖给他,然后签了个书面协议,在协议里说明:卖给他的一间100多平方的旺铺和后面一间30来平方的小房
本人经中介与业主签了房屋转让给约,现因业主赎房产证的资料出错,业主不能在合约的日期内交楼给我,本人要求业主提前交楼装修使用,并以租金的形式支付提前交楼费,经中介经纪证明签订了补充协议,内容注明如业主违约不卖要赔偿双倍订金及一切装修费用,请问此协议是否起法律效力?
房屋产权人没有委托书,由他人代签订了买卖协议(不是合同),收了定金.后来产权人不同意卖,协议有效吗?定金归还,还要赔偿吗?其他还有什么问题吗?
我2003年与拆迁户书面签订协议,按一定价款购买其还建房(当时房屋在建未竣工),2004年房屋建好,我付完全款并由卖房人手中取得房屋钥匙,并实际搬入居住,2010年房产证、土地证办好(登记是拆迁户的名字),我找拆迁户讨要证件办理过户。对方开口索要钱款(一万叁仟圆),称卖房没卖个好价钱,不给钱就不给证。想咨询律师
原告在诉讼保全前,被告已经将自有的一套住房与第三人在房屋登记部门签订买卖合同
原告在诉讼保全前,被告已经将自有的一套住房与第三人在房屋登记部门签订买卖合同,以6万价格出售,且缴纳了契税并颁发了契证后法院查封。原告申请执行后,法院能否以被告与第三人签订的售价,优先卖给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