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宝安沙井三洋微马达厂工作了十四年,工厂要在2011年4月正式被日本电厂收购,也就是日本三洋精密要将微型马达的股份全部转售给日本电厂,现在工厂大部份中方管理人员都是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上,如果股东换了,新股东会不会承认我们之前的工作工齡?我们现在是不是应该找三洋精密的股东买断我们的工齡?3月9号全厂举行罢工了两天,但是由于中方高层领导临时倒戈,没有达到期望,三洋精密的总经理书面答应“工厂转给日本电厂后,工龄还是延续,不会更改”,但是只有签名,没有盖章,也没日本电厂方面的签名,表态。不知是否合理?工厂现有四千五百多中方员工期待你们的帮助!
05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现在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05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按照原合同规定向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原合同法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辞职需向单位缴纳补偿金;新劳动合同法规定无需缴纳,但附则中规定原合同继续有效. 问题的关键是劳动合同法附则中对新法实施前后的衔接如何解读?
企业毛某,女,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一年,合同应与2009年6月24日到期,但因女职工在工作期间怀孕并生育一子,因此,又和她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定,女职工,自2009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6月23日哺乳期截止日,合同终止,如果在哺乳期到期日,公司临时通知不向和她签订合同了,请问除了要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外
企业毛某,女,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一年,合同应与2009年6月24日到期,但因女职工在工作期间怀孕并生育一子,因此,又和她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定,女职工,自2009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6月23日哺乳期截止日,合同终止,如果在哺乳期到期日,公司临时通知不向和她签订合同了,请问除了要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外
在同一单位服务,签2次合同后转换合同主体,对劳动者是否该付补偿金
在同一单位服务,签2次合同后转换到中智签合同,对劳动者是否该付补偿金(因为剥夺了劳动者签无固定期合同的权利),谢谢!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若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且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若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且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本人今年由于参加公司的海外培训签订了份培训合同,但本人的劳动合同将在明年到期,请教下各位律师,我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不与单位续约,是否会被要求支付违约金? 以下是培训合同中关于协议期限中规定: 1、乙方培训后回国后应在甲方单位至少工作三年以上,从2010年8月7日开始计算。 2、本合同(指培训合同)附属
去年12月签的购房合同交了30%首付款(一手房、首套房),贷款还没有办下来。今天银行通知我政策变更,要求我将首付款比例增加到40%。请问,我到开发商财务补交首付款,是否需要与开发商变更购房合同?
员工合同期满,未续签,自动辞职,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辞员工补偿金?
员工合同期满,未续签,自动辞职,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辞员工补偿金? 好的 多谢大家。
去年合同到期时公司即不想和我续签合同又不肯支付补偿金,硬让我写了以下这份承诺书才再肯续签,今年合同又快要到期,我想询问一下公司是否可以以这份承诺书为理由不支付我补偿金,以下是承诺书内容:一、 个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我个人在工作出现的问题如下: 1、 情绪波动很大,会把情绪带到工作中并影响其他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