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甲签订了一份转让协议.甲将一间商铺转租给我.转让费和租金一起付清给甲.甲和房东签租凭铺面合同,合同上名字是房东.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房东父亲.房东在他甲签订租凭铺面合同上写同意转给我.我去办营业执照工商局工作人员说我甲的合同是无效.办不了营业执照.要我和房产证上名字上的人重新签合同才有效.我和甲签的转让合同无效.甲只能写转租合同,转让合同是无效.请问我能否与甲终止合同.向甲追回我的转让费和租金
我与单位(国营农场)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租期15年,租了10亩土地进行生产经营(修建了厂房等)活动,投资近百万,刚两年,现因该单位机构改革撤销,土地移交财政局下属公司,现该公司通知我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赔偿,因租赁合同中有一条款是:如遇政府政策性调整或场部总体规划应终止本合同。但没说赔偿问题。请相关法律
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满十年后,能否在用工单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我是一位通过第三方中介公司派遣的员工,现在在一家国有企业的工作,请问我在该单位工作满十年的话,能否在该单位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谢谢
我有一套回迁房,今年年底才下房,由于我要在外地买房,所以想把该房号给卖掉,有回迁合同,不知道到产权处买卖是否能够更名,我咨询了下,说是公正处能给公正,公正后就能更名了~不知道是否正确?请各位指点下。敬谢
我是去年6月份进的一家民营单位。当时没有签任何的合同或是书面协议。去年的工资结算到12月份。今年上班到3月8日。我现在想辞职了,但老板拒绝现在付。说要到5月以后有人辞职再一起结。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公务员 我一好朋友是一个民营企业的 想请我去当下属公司的顾问 并签订合同 这个合法么
没有过户的产权,但合同中约定卖房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已经卖出的房产,依此约定,能否收回房屋产权。
在2007年我提前退休去了北京居住(儿子家),便把我个人的单位住房(有产权证)卖了,去年儿子去了美国,我就回到了原单位,可是我没有了居住房。买方一直没有过户在用于出租,我想收回自己居住。但有一条约定:卖房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所买出的产权。依此约定,我能否通过调解或打官司收回产权。有胜诉的把握吗,烦请律师
我是2003年11月入职一家单位上班的,最后前后共有签过5份合同,前4份合同是一年一签的.最后的合同期是2008年3月31日到2011年3月31日到期,在这之前的一份合同时间从2007年3月31日到2008年3月31日,时间跨过了新劳动法的实行时间,我这样算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我也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40条第一项,二项规
请问您能否代理事业单位内退合同纠纷案?您有过这方面的代理成功案件吗?
1、我局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中称:“今后对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局规定提前3年离岗,实行内部退养”请问局有这种决定权吗?2、我单位为执行局内退决定的文件精神,以“请示”上发文至局,但局一直没有就此给予答复,那么请问“没有答复的请示”有法律效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