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于2009年以4万元从单位同事王某购得一二手房(此房是铁路福利房,产权是在王某老婆名下,但当时买房双方都是同意的,而且都在购房协议上签了字)但我们没办过户,因为是福利房,只有百分之七十的产权,要办过户还要交百分之三十的差价和过户手续费,因为我们当时已经没有多余的钱过户,所以约定需要过户时再说,但房本给了我们,现在王某要求我们办过户,原因是铁路分房的新政策是要新房,必须是无房户,所以只有办了过户,他们就可以再分一套福利房,在这之前王某已经分得一套福利房,但又转手给别人,而如何我们现在过户的话,我们也得交公,可因为我们是两地分居,我在陇西,他在兰州,我们买这个房子也是为了在陇西有固定居所,如果现在过户的话,房子就必须交给单位,因为我老公也要了兰州单位的福利房,而且我们也就在陇西没有固定的居所。我的问题是我们现在不办过户算违约吗,我们该怎么办?
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家现在这个楼 房诏原来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父亲和我大伯 托关系没经过我2个姑姑的同意把房诏改成我父亲后找这个老婆的名字如果我2个姑姑要起诉把房诏改回我爷爷的名字能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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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在北京市买了套两限房,首付是他父母出资的,贷款合同上是男友一个人的名字。今年我们要结婚了,婚后将会两人一起还贷,请问如果想要将这套两限房变成我们的夫妻共有财产,应该办理些什么手续呢?另外,办理这些手续一定要先领结婚证吗? 看到有律师说要签订婚前财产协议,除了这种方式,可不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
双方1986年结婚,婚后分家所得四间平房由婚前男方家所盖,但当时无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1991年取得两证,房主为男方姓名,2006年房屋拆迁得套二房一套,问:现双方离婚,此套二房属双方共同财产还是婚前个人财产。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问题,我们家是两个家庭组成的,共同生活了30多年,我继父有两个男孩,我母亲有三个女孩,去年我继父去世了,留有两处房产和一些存款,房产证上是我父母的名字,当时说是给他买房子结婚用,现在我哥想要把房子公证一下,改成他的名字,让我们去签字,这么做可以?
请教 婚前女方买房子首付80万,贷款80万,在再婚时房子已经增值到300万,余下贷款60万,结婚后2年,离婚,此时房子增值到400万,贷款全部还清,财产如何分割?
1994年老母亲借用长女名字买村证房养老居住至今,2008年母亲患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长女一家见利忘义,三年多未尽赡养义务,不顾亲情想要独霸老人房产,老父亲无奈将长女告上法院,被告长女同意法院做调解,她要老父亲给她更名费6万元,不尽赡养义务且老人百年后要继承权,请问各位高手法院会这样维护不孝之女的利益吗?
房产证上只有丈夫、婆婆、公公的名字,房产证是结婚后办的,买房款有一部分钱是用我和丈夫的公积金贷的款,但还款是由公公婆婆还的,我们没有还,请问离婚时我能分到这个房产的部分产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