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经人介绍认识了某置业公司的几个股东各法人代表,对方以手中有项目为由与我朋友签了一份建筑施工合同后让我朋友以工程保证金的名义交了一百多万,还许诺合同签了后一个月内就能施工,如无法施工就退还保证金,合同继续有效。几个月后工程还不能开工,我朋友就要求退钱,对方几个人就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托,到现在一年多了还没退回来。据我朋友后来了解,他们所签的合同内容上约定的施工内容并不存在。置业公司只是跟村上签了份合作建设新农村改造项目,但上面没有批复,他们就以跟村上合作开发为由跟我朋友签了合同的,请问各位法律高人,像这样情况能以合同诈骗追究他们几个人的责任吗?交的保证金能要回来吗?谢谢!
我在网上看到深圳一家电子厂在招商代理加工,一天可以加工200多件,一件1.5块。可以先去厂里考察,考察还可以报销往返车费,不过要交8000到58800不等的押金,我去看过是有那家厂的存在,所以就和他们签合同了。可是等我拿回来做一天就只能做30多个。后来打电话去要求腿押金,他们就不退了,说不给他们加工就不给退了。我找
买的手机和自己实际的价钱不符,他们让你花200块钱押金,在签订合同之后说这个手机是要1000多的,你需要去移动预存1000块钱话费,或者以原来以1000多的价钱买回去。否则那个押金不会退给你。听说是专门来骗我们学生的,其中我很多同学都是受害者。
本公司是沈阳的!!也是被南京默舰自动化有限公司合同诈骗!!被骗金额6000元!!!!经侦部门说要2万元才可以立案!让我去法院!法院说可以跟我去人到南京!但如果找不到人来回的费用都由我出!!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新买的楼房合同写的是3层302,结果人家盖完了整个单元没有一楼(102 101室),在我家阳台前面有一个3层的沿街门市正好挡着我家的阳光,请问这算不算合同诈骗呀?他们销售处的模型是我们这栋楼房的一楼和门市裙楼的3楼平齐,结果实际楼房是和他们的2楼一般起地基,其余楼都有102 101室。
2008年4月,张某声称开发住宅楼先交预定金优惠,我就交了他3万元定金。2009年11月,张的楼不盖了,极力介绍我买包工头李某的顶账房。于是我与李签订了合同,张在担保人一栏签了名。我又交付李现金6万元,李给我打了收条。2010年6月,我拿着与张某要回的3万元去找李换正式购房合同、要钥匙,李却跑了。2010年11月我将张、李
担保人明知房子不是被告人的,以“房子是别人给被告人的顶账房”为由,致使原告的6万元被被告骗走(合同书中,担保人只在担保人一栏签了名,没有写具体担保事项)。经法院审理,认定案件为合同诈骗,合同无效。请问:担保人是否也将不承担担保责任?以后公安局破案后,被告无赔偿能力,能否起诉担保人赔偿损失?如果能,担
担保人明知房子不是被告人的,以“房子是别人给被告人的顶账房”为由,致使原告的6万元被被告骗走(合同书中,担保人只在担保人一栏签了名,没有写具体担保事项)。经法院审理,认定案件为合同诈骗,合同无效。请问:担保人是否也将不承担担保责任?以后公安局破案后,被告无赔偿能力,能否起诉担保人赔偿损失?如果能,担
罪名:合同诈骗,购买价值14万的车,首付1万元,案值13万元,然后拿了假房产证做抵押,从犯的判决,首犯的判决是多少,现在请律师有什么好处,能否减轻刑期,开始拘留三天,现在延长为7天,经侦大队现在只说是在做调查。 如果在不知情,房产证是真是假的情况下会是怎么样。
2008年12月由于周某欠于某的30万借款到期,周某一时无法还清该借款,经双方协商后将周某一农民房折价55万转让给于某,于某将差价25万补给周某,双方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同时考虑到周某一时无住处,双方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该房屋仍租赁给周某,租期一年,按月付租金。至2010年春节后于某去向周某收回出租房屋时,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