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该行为人周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合同诈骗?
该行为人周某的行为是否属于合同诈骗? 2008年12月由于周某欠于某的30万借款到期,周某一时无法还清该借款,经双方协商后将周某一农民房折价55万转让给于某,于某将差价25万补给周某,双方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同时考虑到周某一时无住处,双方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协议,该房屋仍租赁给周某,租期一年,按月付租金。至2010年春节后于某去向周某收回出租房屋时,得知周某在2010年2月将该房屋再次转让给沙某,双方也签订了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45万,现该房屋由沙某居住。于某得知后作为相关利益向公安部门进行了控告,公安部门依法立案并对周某进行刑事拘留,周某供认自己的行为属实。但公安部门对周某提交检察院批捕时,检察院的意见为周某涉嫌合同诈骗,但不给予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对周某采取的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于某作为该房屋的所有人如何进行维护自已的利益?同时检察院的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周某的行为是否符合合同诈骗罪?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ouzs……(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1-03-20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