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个事,下面直接说了:96年,政府动迁,当时我父亲和我小姑还有我大姑算是合资买的房子,里面有我小姑的动迁费搬家费等费用总计一万六,当时房证上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我大姑出资最多,这个房子一直给我小姑住着。2003年左右,我大姑让我父亲把房证改名,当时房产局估价是七万五,但是一分钱都没给我父亲。现在房证上是我大姑儿子的名字,我小姑还在住着。现在他们想把我小姑撵走,我想问的是,他们有权把我小姑撵走吗?撵走是不是得有个说法,给些钱或是什么?这里面有我父亲的法律责任吗?是什么责任?
问题的来龙去脉比较复杂,大致是这样的:我家老人解放前以私人的名义在城中心租住了一套住宅,约30平米,当时签署了租房合同,后来国家把房东的房产没收充公变为了公房,老人也领到了正式的公房折子并向国家缴纳公房租金。又经过了大概八年后,国家落实政策又将该房产以带佃返还作为条件,把房产所有权以及承租人一同交还给
拆迁协议书上建筑面积248平方米,占地面积248平方米。协议上赔偿拆迁安置用地233平方米。实际拆迁安置用地239平方米,实际拆迁安置用地比协议上赔偿拆迁安置用地多6平方米,在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时,工作人员说多出6平方米要交土地出让金才可以办理,按照拆迁协议少给我6平方米怎么还要我交出让金呢?这是合理吗?
孤老放弃祖产产权或产权赠与亲属后,再房产拆迁后,国家会安置解决孤老住房问题么?有什么相关安置政策?
我一个伯伯(64岁)办理了孤老证。他现在的住房是我奶奶(已过世,但还未过户给名下5个子女,还是奶奶的名字,这伯伯有其中一份)的,现在伯伯一个人住在里面。他这样的孤老以后如果放弃他那一部分产权继承权或者赠与亲属后,房屋拆迁后,国家会安置解决孤老住房问题么?有什么相关安置政策?
历史遗留问题公租非住宅房拆迁纠纷,请精于拆迁安置的律师回复。
九十年代中期,父亲工作的单位倒闭,之后父亲承租了原单位的一间单位用房门面房,并从房管所拿到了租赁合同,一直交纳租金至今,但租赁合同上的承租人仍是原单位的公章及法人名称。现拆迁,房改办先是说按房管所40%,承租人60%的比例进行拆迁补偿,但是现在又以房屋租赁合同上的不是父亲的承租人名字,房改办只认租赁合同上
我们单位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因为部队需求,在40多年前来部队建设,并在部队附近落户,由于单位问题没经济收入,就发展第三产业开垦荒地2000多亩,县部队要求我们拆迁并回收我们的土地,说是他们部队的地,部队的土地证是2000年办理的,是在我们开荒8年后办理的土地证,当时也没通知我们,由于历史问题,我单位不管地方政
我们单位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因为部队需求,在40多年前来部队建设,并在部队附近落户,由于单位问题没经济收入,就发展第三产业开垦荒地2000多亩,县部队要求我们拆迁并回收我们的土地,说是他们部队的地,部队的土地证是2000年办理的,是在我们开荒8年后办理的土地证,当时也没通知我们,由于历史问题,我单位不管地方政
20年前我家进行了拆迁安置,拆迁前房屋为公房,承租为我奶奶(爷爷早已过世) 父亲一辈有5男1女,拆迁时除了我父亲与一位叔叔与奶奶同住外,其他均已分家另住。 回迁拆成两户,并由我家出资增了平方,并在合同中与拆迁办约定回迁后可以以我父亲与叔叔名义办理房产证。 但回迁后因为开发商手续问题,多年不能办理房产证,当
94年取得单位集资住房1套,已取得房产证,但因历史遗留问题至今未土地证,在政府旧城改造拆迁中如何取得
94年单位集资建房,个人已将土地款交与单位,办土地证款也已向单位交付,但因单位80年代取得的土地,手续不完备,至今未给职工办出土地证。现列入政府旧城改造拆迁范围,说属于非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职工个人、被拆迁住户,如何维护自己土地使用权方面的合法权益,取得合理拆迁补偿?法律依据有哪些?个人需要收集提
我买别人的拆迁安置房,现在马上要签合同,我想咨询这个房子能不能买,受法律保护吗?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大致上的问题是大概有十年前的事情了。 当时房子拆迁后关于产权面积赠予的事情,一共有2套产权人不同的房子! A房的产权人是我的奶奶,B房的产权人是我奶奶的亲姐姐。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B房产权人希望A房产权人割让一些产权面积给自己(B产权人) 。这个是割让赠予事情也和拆迁办达成了协议。 当时的安置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