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零七年买了一套九十多平米的房子当时一平米七百八十元,当时付了定金和百分之三十的首付款,说好零八年交房但房子沒修好,后来零九年我去找房开商办理手续时他要给我涨价,说是保温隔离和中空玻璃,每平米涨六十元,当时我朋友介绍我和她一起购买同样大的房子,叫她补三十,叫我补六十,因为不公平我没同意,之后找房开商几次办手续他都不帮我办理,叫我走法律程序,沒办法只好二零一零年向法院起诉,一审判我胜诉,房开商不同意起诉到中院,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三号开庭,法院去调查我的房子以被卖了,我们同时是四家一起起诉的,房开商只把我的房子卖了,也沒有房子给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碰到一房二卖。我的协议是4月20号签的。原房主称4月17号卖给了另一家。因原房主买的房子是他拍卖取得的,他并没有过户,也没有交齐房款。而是我付给他钱后,他才交了房钱,从而真正取得了房产。现在,他说先卖给了别人,不想卖我了。所谓的17号买房的人,并没有出资帮原房主购得房产。这种情况下,对我有利么? 我付的是全
本人于2010年8月在盛华房开公司购买一套商品房,交了首付款后,合同约定于2010年9月30日前交房,但至今都还没有交付。经进一步了解,得知该套房早已是卖给另外一个人了。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
前提:一房二卖。问题:1.一方发出要约,能否撤销。为什么。2.两份买卖合同的效力。为什么。3.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谁。为什么。条件:没有案例,没有其他条件,不接受笼统回答。
我买了一套回迁房,没想到在我之前房主抵债给他表叔了,但是房子我已经住了一年了,房主犯了别的事情进了看守所了,他表叔经常来骚扰我和我要房子这房子。房应该归谁? 我是现金交易的,那一方是抵债,但是他也有合同,和我的一样。
我于2009年11月份在保定市高新区买了一套90平的商品房,单价3700,总房款为33.3万,首付了10万,其余房款为公积金贷款。购房协议约定2010年12月31日交房;但到2010年12月29日,开发商电话告知我们买的房为一房二卖了!后得知该房在我们购买之前已全款卖于另一户。 现在小区于2011年1月1日开始交房,开发商让我们不要领房
第一买方通过中介交定金两万和首付,交款日期是;2010年12月27号。第二买方通过另一家中介交了全款差一万等2011年1月17号过户交接清,所有买房手续办完,只等过户,交款日期是:2011年1月3号。第一家在1月6号到法院申请了诉前保全。请问哪方买卖有效,我们都是受害者,我不希望我们两家在争,有没有好的办法。多谢明示!
2008年看上了一个二手房,因卖方证件不足,银行不批贷.由于当时房价也已上涨,卖方便以高于我方合同价又稍低于市场价通过邻居悄悄卖给了第三方,并且第三方也知道此房已出售,图便宜所以就买了(庭审记录证明),为发避税网签价格低于市场几十万. 为了讨回房屋,我方起诉双方恶意串通买卖合同无效.
我于2009年12月24号签订转让期房一套,双方约定等房产证下来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签订日我即支付给对方房款68万,之后每月按揭费用都是由我支付,总共付了73000元。2010年10月20日,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对方,我与其一同办理了交房手续,并领得了房屋钥匙和其它资料,交房手续费和契税等费用50000元也由我支付。2011年1月1
与房主签订合同交定金1万 因为此房还差银行贷款 协商后又给房东11万结按 当时中介也在场 在银行当面给的 打了收条 现由于房东急需全款(我放要办理银行贷款),把房子卖了,直接起诉吗? 合同上签订违约金为购房款10%(房价60万),违约金6万希望大不大
因开发商没钱,我全款买的期房迟迟不交,担心开发商会一房两卖。倘若真一房二卖了,对开发商有什么样的法律惩罚?我和另一个“房主”会怎么样维权?(假设另一个房主也是不知道一房二卖的情况),房子的产权会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