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谢谢你们为我解答一下我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 我爸爸是一个开摩托车载客的“摩的”,6月5日跟平常一样在某一手机店门旁停摩托车等待来客。因为那个手机店门前刚好挡住了太阳,所以平时做“摩的”的都会习惯性地把车停在那手机店门旁边等客人。但今天不幸的是我爸爸被那手机店里的三个员工打了。一听朋友告诉我这个消息我做儿子的,心都要掉出来了!手机店里的三个员工说我爸爸把车停在他们店门前,要我爸爸把车开远点,然后我爸爸就把车开远了一点,他们说不行然后就在我爸爸的摩托车后推了一下,我爸就整个人掉到地上了,更不止的是他们还没有就这样罢手,还上去指着我爸爸大声的骂,用手推。我爸那时候也不服了,就也推了他们一下。然后他们还不服就动手打我爸爸,我爸爸也跟他们对打了起来。很快的,我爸爸被打倒在地上没有还手的力量了,他们还拿起我爸的帽子向我爸的后脑扔去。我爸也没有力气再顽抗,就开始报警。我爸被送到医院,具警方了解,对方也有一个去医院去看病了。事后在警方那了解到,对方说:我爸先动的手,我爸就说:他们先动的手,警方让双方先自行医疗,然后在6月9日那天双方协商。我想问一下,现在我该怎样办,如果协商不成功去法院起诉那个手机店,怎样才可以做到最有把握地打胜这场官师呢/ 谢谢
今年春节期间一邻居在院里燃放烟花爆竹,另一邻居家的窗户一块被炸糊、一块被炸碎。因没有证据是邻居所为,故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劝其不要再在院内燃放烟花,邻居听后大怒并声称不是其所为且在院内燃放是自由行为,别人无权干涉。并导致双方动手,燃放方先将邻居一妇女打了一耳光,又将妇女的女儿(未成年)打了一耳光。后
事情这样的: 我外婆【70岁】于近日和邻里发生矛盾,起因在于对方故意破坏我外婆的私人物品。然后我外婆一气之下也要弄坏对方的某物品【- -!】然后对方【一对母女,母亲50岁,女儿30岁】就按倒我外婆并拳打脚踢。 我外婆情急之下咬住了对方正打过来的手的手指,然后将之不幸咬断【这个断不是手指咬下来,就类似
自己的亲伯伯为了要回20年前的土地,指使人殴打我父亲,反不承认罪行,还说是自卫,我想了解一下这样的事件按照什么样的法律程讯追究他的责任
因做生意,被人殴打治伤,现在基本康复,医生说可以出院,但出院后还要调养2个月,才能做鉴定,初步了解是轻伤,我想咨询一下,像这样的案情,在赔偿问题上,有何标准?
肇事者为躲避横穿马路的小女孩把我妈碰了,当时没报案肇事者给看的。医院里漏诊了。我把肇事者和医院以共同侵权告了,因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审法院判肇事者负全部责任,赔偿后在向引险人追偿,肇事者不服以紧急避险上诉。民法129条规定应由引险人负责。他说不应该他赔偿,受害人应该向引险人索赔。请问法律是否是这么规定的/
我爸爸被人打了,做了伤残鉴定,鉴定报告显示。不属于伤残级别,但报告中提出了,需要休息90-120天,营养期60天,护理期60天,误工费有病假单和工资证明,请问下,护理费和营养费怎么评定呢~我爸爸没住院
我叔叔是一名普通的中学教师,5月份的一天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两个陌生人(怀疑是与他有陈年旧怨的邻居所指示,但没有直接证据)打伤,导致左前臂粉碎性骨折,左手无名指、小指骨折,大脑后侧左右骨折,右侧有鸡蛋大小的凹陷,两年内出血,医生让做开颅手术,由于资金限制没有实行手术,进行了简单的止血治疗。我们去当地的
2000年3月27日,庞某经被保险人睢某的授权同意,与Z保险公司签定了5份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合同,保险金额总计25万元,保险期限为一年,受益人均为庞某。同时,合同还约定了免责条款,保险人对此并向投保人进行了说明。2000年12月19日中午,被保险人睢某等5人饮了一斤白酒,下午3时许,睢某在庞某承包的鱼塘捕鱼时,不慎溺
您好,我姓李,现在有一事情请求您的帮助。我父亲和母亲卖西瓜,一扫街老头不让摆摊,并且打烂西瓜推我母亲,我父亲一气打了他两拳,并无明显外伤,后鉴定为轻微伤。事后老人家里没有通知我们直接送老人去医院做各项检查并住院,共花费5200元左右。现在他们要求我们支付这笔钱,请问,我们家在这事情上应该怎么处理?非常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