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机关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就原具体行政行为为诉讼标的,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请问当
各位律师:本人有个法律问题请教,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
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男方于2001年11月背着女方将寄养关系的小孩到民政局办理了收养登记,单方确定了女方与小孩之间的母女关系。2004年7月双方协议时,男方对小孩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一字不提,抚养小孩一栏为“无”字。离婚后,小孩随男方生活。2006年5月,女方因再婚申请生育小孩,被计划生育部门告知已经收养小孩,不符合再生条件。为此,女方向民政部门书面要求,核实是否办理收养登记,民政部门以“证明”方式作出书面答复,告知道已办理收养的事实。女方知道后,于2006年5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书面受理后,民政部门向复议机关作出书面答复,承认办理的收养登记程序违法,愿意撤消。但事后没有撤消,复议机关也没有作出复议决定。为次,女方在法定复议期限满后的15日内。以原具体行政行为为诉讼标的,以民政部门为被告,向法院提出了行政诉讼,法院受理裁定女方超过期限期限,驳回起诉。女方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
请问:本案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法院判决正确吗?
问题补充:请问本案起诉期限的起点,应该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1)李某应向哪个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2)李某若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张某和邻居李某因琐事争吵并导致殴打,结果双方均受轻伤,不过张某伤势稍微重一点。县公安局在得到张某的报案后,对事实进行了调查,得知是李某先动手。于是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对张某则进行了口头批评。李某不服决定提起行政复议。请问:(
1,行政机关在做出处罚决定后没想当事人送答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是否可以认为这样的行政处罚是无效的? 2.行政检查 和调查人员只有一人参加是否可以认为他的调查无效? 3.行政调查人员向未成年人取得的口供上面没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签名是否可以认定这是无效的证据?
行政诉讼被告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 举证属于法定正当理由吗? 律师同志: 我有个亲戚不服某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依法向某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某法院向被告某行政机关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后,被告某行政机关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供其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和答辩状,也未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
行政诉讼被告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 举证属于法定正当理由吗? 编辑同志: 我有个亲戚不服某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依法向某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某法院向被告某行政机关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后,被告某行政机关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供其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和答辩状,也未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
工商局被骗为诈骗犯重发了同一注册号不同法人名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造成两张执照同时有效的重大明显违法,现人申请权力机关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宣布自始无效。有否复议期限?具体法律依据是哪法哪条?
第四十三条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 那么,企业提出应当由地市级国税机关作出决定的退税申请,从申请到作出决定,期限要求到底是多少日? 首先要由县区级国税机关审查然后上报。根据四十三条规定,20日内完成就
题目:甲、新乡市物价局作出的《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吗?请回复,谢谢。诉讼代
题目:甲、新乡市物价局作出的《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吗?请回复,谢谢。诉讼代表人2010-12-21 新乡市物价局作出的文件新价工字[2001]117号《关于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的通知》,是新乡市物价局针对(特定的法人)新乡市燃气总公司,就(特定的具体事项)收取气表维修更新费 ,作出的有关(该公民
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法律有无规定?请知道者回复,谢谢。诉讼代表人。
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法律有无规定?请知道者回复,谢谢。诉讼代表人。 我们是新乡市管道气用户诉行政机关的诉讼代表人,我们起诉的四起行政案件都被法院以行政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而分别驳回起诉。而我们认为我们起诉的四起行政案件都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我们向110网的
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不送达当事人,对当事人能发生法律效力吗?请专家级的律师回复,谢谢。诉讼代表人
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不送达当事人,对当事人能发生法律效力吗?请专家级的律师回复,谢谢。诉讼代表人。 我们是原告王合安等111148人管道气用户诉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案件的诉讼代表人,因不服新乡市原物价局新价工字(2001)117号通知,依法向新乡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受理立案后,未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