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保安公司培训完,签合同的时候发现合同上面的东西跟他们口头说的不符,就没有去上班,但是我交的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和体检表他们不给退回,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口头说1个月后给上保险,但是强制让我们签的合同上面写的是6个月,还有一个表上面写的是自愿放弃保险,让我们签合同的人说是应付国家检查用的。)我有几张合同的照片
附页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下称“合同”或“劳动合同”)作如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确认,在入职前甲方已将其在甲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及劳动报酬等情况明确告知乙方,乙方已清楚知悉上述情况且无任何异议。 2、乙方确认,关
本人于今年的正月十五离开公司,我向公司提交了辞职书,离职后我还有2012年十一月份和十二月的工资和2013年一月份和二月的工资没有拿到,在此期间我到公司去了三趟,最后答应我三月二十九号拿工资!!但是公司制定了一项条款说凡是当月出勤天没有达到25天的当月所有保险费用于本人全额承担,在2013年一月份和二月两个月我的
我曾经是申通快递员 现在不干了 原因是申通的私人承包商说一件货延误一天就罚一百元 这个合理吗 我要求老板出具申通公司的罚款单 老板说没有 只有一个单号 给你 我就怀疑这是公司的规定吗 这钱是罚给谁的 现在我的2个月工资给老板扣着 要不会来 我该怎么办 望各位律师帮帮我 都快年底了 在这 我先谢啦
公司的录用通知中最后一条是:公司保留对以上条款的修改权利,并有权添加条款。 不知道有这个霸王条款,那么上面提到的薪金、岗位等信息还有保证?
本人是从事房地产中介公司,工作了3年,公司从没为我们缴纳过保险,并且到后期与我们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一年多过去了从没有把我们那份还给我们,还签订了一个保密合同并且没有支付保密费,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有条款写明离职之内半年不能从事同行业,如果从事了就要扣除我们所有在公司里的佣金,并可拒发。我们已经签字了,公
新到一家公司上班,他们的员工手册上都是关于扣钱的。举例说说迟到的。 迟到10分钟以内,扣除30元, 迟到10-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 迟到一小时扣除一天工资 一小时以上当矿工处理,扣除三天工资。 这些规定合法吗?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司月加班超过了36个小时,并且规定员工需要考试,满一定的分数给一定的工资奖励,不考或未达到预定分数的,将扣除转正补贴等,请问公司这样的规定合法吗?我又应该如何处理?
我于2006年应聘一家美资企业,后于2011年公司与我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 最近,公司突然要求我签一个劳动合同补充说明,内容是“如果犯错3次,立即开除,且得不到任何补偿;如果是严重的错误1次,立即开除无补偿”。由于公司没有对犯错作任何定义,我和其他同事都拒绝签这个合同补充说明。后公司将这一条,加入了公司的员工
我去一家公司面试签订了试用期合同,上面写着前3-7天学习无工资,自动离职押金也不退还,合同上没有公司名称也没有印章,我已签字。可后来公司借口整改拖着不让上班,家里边去探访发现他们只是租了那个地方招聘不是那个单位的人,现在他们不愿给我上班期间的工资,请问我该如何解决 已报警但警察就一句找不到人叫我等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