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20080503存了一笔定期存款,存期两年。于20090601到银行支取。客户跟柜员说要取这笔定期,柜员告知未到期要提供身份证件。客户说:不是到期了吗?柜员答:已经自动续存了。客户提供了身份证,最终这笔钱取了出来,由于算是提前支取,利息按活期计算。
客户事后投诉柜员误导了她,没有提醒她这笔定期未到期而且错误告诉她这笔钱自动续存了,导致了她的利息损失。客户称如果柜员跟她说还未到期她就没不取这笔钱了。
请问:柜员该负责吗?该赔偿客户的损失吗?谢谢
客户称柜员说自动续存了,误导了她,导致她认为一年前存这笔定期时是存成一年的.客户还称,她没有银行工作人员专业,银行工作人员应该告诉她这笔定期是存了多少年的?现在取会有利息损失.
我03年贷款20万买了套房,由于当时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0万,所以另10万是商业贷款的。 直到2008年我才得知公积金贷款额度早在04年底就已经提高到20万了。 请问银行是否应具有告知义务?按现在的合同法,我可以索取多缴的1万左右款项吗? 我获取这1万多元有希望吗? (最好根据合同法或其他法律第几条规范地回答)
我于2003年从中国银行贷款购房25万,并于2009还清全部贷款。由于记错还款日期(银行要求每月18日),我在这6年中一直按照每月28日前还清贷款,所以一直逾期,现在个人征信系统显示有50多次逾期,不能再贷款了。在这6年中中国银行没有任何逾期提示(电话,短信,邮件),本人直到最近再贷款时,从银行征信系统才发现逾期。想问
我于3月30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银行明确表示给7.1折利息折扣,到4月初在交通银行开具存款账户存入首期款并签下贷款合同之时,银行的个贷客户经理反复承诺我是优质客户,7.1折肯定没问题,承诺当时房屋买卖中介和担保公司的客户经理都在签约现场,即银行的签约室。后续还有补充过一次资料(结婚证)是在4月25日,到此时为止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赔偿权利人的部分医疗费在新合疗中报销了,赔偿义务人是否再赔偿这部分费用?
我是某陶瓷厂的叉车司机在工作时不小心造成产品倒地,厂方要我照价赔偿,可当初进厂时厂方并没说明工作中出现过失造成损夫要照价赔偿,也没有厂规、合同明确标明要等价赔偿,而是要调我去搞卫生扫地,等我交辞工书后去结帐时才告诉我要等价赔偿,我进厂四个月全部未发工资扣完还欠厂里一百元,而且厂方没给我买养老保险、节
我4月26日在移动办了张3G网卡,100元120小时,但4月份的话费清单显示我被扣了181块,我到移动咨询,他们告诉我说16号后办的卡才收50套餐费,才有60小时,其他费用是超出时间的费用,我晕哦,当时我办的时候他们根本没说16号以后才有一半实现,我投诉他们,他们说当时已经告知我了,可能是我忘了,我明明记得他们没说,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