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娄底新兴格力工作两年,公司每月发两百圆保险金说是底薪,但要求我们每天打卡,现在我要求离开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发底薪
我公司一个业务员,客户那里的项目款至今没收回, 共计11万. 公司多次催促其追回欠款,但是都没有追回来. 后来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把那个业务员给辞退了. 然后他告到劳动仲裁, 说公司没给她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作为公司这一方,应该如何
用人单位可否以现金补贴或现金发放的形式为劳动者办理社保医保吗?
本人林振,在公司上班有3年时间了,公司前2 年未给办理任何保险,今年才开始给我们发放补贴现金150元,作为社保医保。请问律师先生,用人单位这样做合法吗?我可以仲裁取得保险吗?
本人因为工作过度导致腰椎间盘突出住院,住院期间合同到期公司通知已不再续签,但是可以延期到出院办理离司手续,住院期间公司只发两百多元的生活费,我想问经济补偿金是从合同到期的时候计算还是从我出院的时候办理离司手续的时候开始计算。2005年到2010年10月31号可以得多少补偿金。 我想问的是经济补偿金是从我合同到期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提出续签合同劳动者个人可以得到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提出续签合同,也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续签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合同,劳动者个人可以得到补偿金?如果可以得到,是什么补偿标准。 地区:广东东莞
我在机关食堂工作4年(07年-10年),未签劳动合同,现在要辞退我,按劳动合同法我应该主张权益,用人单位要支付我工资双倍的赔偿金,时间如何计算。
我于99年9月与审计局签了十年的劳动合同,审计局把我分配到其二级事业单位审计事务所工作,工作三个月后未发工资。2000年1月1日审计事务所与审计局脱钩改制,成为中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上了一年半班,此期间每月发300元,一年半后因未发工资我在家待业。2004年会计师事务所被工商注销。我至今也一直未拿
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里面的社会保险是指五险,还是仅仅指养老保险啊?
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里面的社会保险是指五险,还是仅仅指养老保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