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在长沙蓉园宾馆上班,这家宾馆是属于接待办管辖的,我在这里已经做了2年多,在之前也没有签订合同,宾馆也没有给买任何保险,我现在因为身体原因要辞职了,我已经提前一个月交了辞职报告,现在离辞职日期已经超过一个月都快2个月了,按宾馆的规定要三个月才可以走人,请问这样合理吗?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试用期没签合同 辞职后 公司按照规定扣除餐费和工作服费用合理不
试用期没结束 员工自行要辞职 因没签合同 也没提前写辞职报告 自行离职了 现在要发工资 按照当时说好的要扣除餐费 工作服费用 是否违反劳动法呢? 但是工作服的话她并没有还给我们 自己拿走了 扣工作服费用不合理吗??
从单位辞职后单位又从员工工资里扣除他们给员工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他们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我在企业里上了四个月的班,试用期是两个月会计说第三个月开始给我交养老保险由于以前自己卡里(就是用来扣养老保险用的卡)还有点钱刚好可以扣一个月的保险所以单位就没给我交。到了第四个月单位才给我交了一个月。问题是我第五个月开始我就辞职了然后他们又从我工资里扣除他们给我缴纳保险447元(单位交315元:个人交132
公司突然降低员工薪水,以此来逼员工申请辞职,不给补偿金,合理吗!
尊敬的律师, 事情是这样的,公司因关闭了一家分公司,对分公司的员工降低薪水,以此来逼员工主动辞职,不给补偿金,或调离其他工作岗位(降薪),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争取到补偿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