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9月27日在公司上班,距今4年零8个月,现在月工资总和4600元,因公司缩小规模,人员多了无处安排,公司要求我到异地另一个分厂去上班,工资不变,但没有任何补助,而且上班时间也只有一个月,后续公司也没有具体的工作安排,现在公司按照5个月对我赔偿是否正确?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应该买社会保险,但公司现在只承认买保险从2012年买起,之前还有15个月保险不承认补,推脱说是没办法补买,请问这是否正确?
我是2006年6月到公司上班的,但是公司一直到2008年1月1日才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也就是2009年12月31日到期。现在公司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应该怎么要求赔偿阿?而且2008年一月以前,公司也没有给我交社保,这部分我能不能要求赔偿呢?如果能给告诉我相关的法规条款更好了!谢谢阿!
公司因销量差需要裁员,我是07年8月入职的,09年4月20日通知我离职,最后工作日是4月30日,赔偿金公司是按照:07年算一个月,08年算一个月,09年算0.5个月,也就是说我的赔偿金是:1+1+0.5=2.5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是按照08年4月-09年3月收入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因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
我和公司签的合同是3年,合同未到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我和公司签的合同是3年,合同未到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有人说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那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幅度是多少呀?谢谢!
06年1月进的公司,之前都是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09年1月开始签了2年的合同,到11年1月到期.. 现在公司通知说我们的职位要整合到二线城市去,于7月底邮件通知说要在8/31号解除合同...并支付5个月的工资. 请问公司的行为合法没? 之前公司在07年有给解除合同的同事赔偿工作的年限的工资,再额外赔偿了3个月的工资.... 不知道我是
签订一年合同,合同未到期,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应该得到什么赔偿
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如果不算试用期不到半年,试用期三个月,转正后也工作三个月了,公司以我不适合这个岗位要我离职,这种情况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合同未到期公司宣布破产,我怀孕了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赔偿我吗?
我在单位工作一年了,可是单位今年不景气说要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可是我又怀孕了,怎么办呢?
我在公司工作7年,2年前因病休病假,后来要求上班,公司要我回家休息,每月发我300元,我总觉的不只发这么多,今天公司通知,说我合同2014.12.31日到期,要解除合同,说按去年300元一个月,赔7个月,合理吗
上班时间2014年11月到2015年3月,签订的三年合同,公司因项目到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我能拿到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