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是否应该明确规定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比例。
1.公司以不负责缴纳社会保险为前提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2.公司不负责缴纳我的社会保险,对我
我目前处于试用期,公司领导若决定聘用我,工资照发,但不负责缴纳社会保险。
(急!在线等)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但缴纳社会保险,可申请双倍工资赔偿吗?
本人实属忍无可忍,在网上求助,希望大家可以帮帮我。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我在某小软件公司工作,在工作转正半年后2009年1月份提出辞职。公司老总态度强硬,坚决不同意我辞职(因好多人都打算走人,所以他一个也不放),我出于无奈,与2009年2月份以书面辞职的形式提交辞呈(当时也考虑劳动仲裁的合法途径),公司老总不予
在职员工参加社会保险14年 差一年交完社会保险费用 死后尚未和公司(私营股份制企业)终止劳动合同 请
在职员工参加社会保险14年 差一年交完社会保险费用 死后尚未和公司(私营股份制企业)终止劳动合同 请问可以申请什么样的费用? 有安葬费吗? 有的话问谁要?谢谢
我是2008年11月8日进入宁波姜山某工厂上班 在我上班期间 工厂未于我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社会保险 多次催促厂方需签订合同 未得到厂方的重视至今未签订,在今年2月底 由于我身体的原因 辞职了 但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就把厂方告上劳动仲裁委员会 经仲裁委员会调查 我所工作期间的工资有另外一家工厂所发,最后我把两
2008年1月1日的《劳动合同法》是否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交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2006年8月到2009年12月,2007年8月续签一次,全部合同都有公司为我交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涉及我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从我的工资中代为交纳的约定。现在发现2009年5月到2009年12月公司没有为我交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但在这段时间内我个人缴纳部分,公司已经每月从我的工资中扣除了。另,公司
事业单位与合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社会保险费随同工资一起发放,让员工自己开户缴纳,合同中社会保险这部分
我在一家事业单位从事打字员工作14年。1997-2007年,单位一直没有为我缴过社会保险;在2008年,与单位签订了2008-2010年3年期固定合同,单位将社会保险费随同工资一起发放,让个人自行开户缴纳,当时曾经强烈要求单位代扣代缴,但没有采纳。请问单位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我现在能否要求单位补缴14年来的社会保险费,有什么
劳动合同中规定交社会保险但是公司没有交 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的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中规定交社会保险但是公司没有交 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的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里面的社会保险是指五险,还是仅仅指养老保险啊?
劳动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里面的社会保险是指五险,还是仅仅指养老保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