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我司员工,签有劳动合同,现我司想提高经营效率,准备将车间的电焊工作进行承包,李某愿意承包,但他不做(他在本司有另外的工作安排),他叫来他的朋友做(在我司厂内做),我司只给李某承包的钱,其他由他自行分配,给他朋友多少和我们都没关系,请问我们和他之间包括他的朋友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我们要不要给他的朋友交纳保险,如果他的朋友在工作过程中的伤害和我们有没有关系,公司和李某之间要签怎样的协议! 感谢您的回复!
没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存在?被告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
我所在的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我打算依据最新的劳动合同法索赔双倍工资赔偿。 但是没有合同,用什么证据才能证明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还有我的工作时间呢? 我所在的是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没有工作证,没有名片,没有工服,上班不打卡, 考勤表是我负责做(没有领导签字盖章),没有工资条(发现金), 我上班一个月了
高校应届毕业生(实际毕业时间09年6月),2008年11月通过应聘进入公司财务部,从事出纳工作, 没有毕业事先公司也是清楚的,试用期(2008年11月22日至2008年12月22日月薪1000元);试用期后未与投诉人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员工于09年3月9日递交辞职报告,领导签字同意离职。可公司一直拖欠员工2009年1月、2月、3月份的工资
我和单位的劳动合同于2007年12月31日到期,但我在2007年12月3号因病需要手术住进了人民医院,手术后五天出院,主刀医生建议休息一个月。我也按规定向单位履行了请假手绪。 一个月之后,也就是2008年1月8号,我痊愈后回单位上班,单位一直未与我续签劳动合同。2009年12月31日单位突然通知我,让我和一家名叫《劳动代理
我于1983年参加工作,我的工作关系还在原单位,并每月发放基本工资。现自05-4月应聘到现在的公司工作至今,期间现在的公司从2005-4-2008-9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保费。在2008-10月至今现公司以现金的形式每月在工资里补发企业应缴纳的社保费,并签订了借聘劳动合同,问题一:现在我和现在公司是关系属于劳动关系适
自然人(即雇主)购买了货车并挂靠在某物流公司跑运输,并签订了挂户协议。自然人雇佣了两个驾驶员。某天,货车在执行运输任务时,发生了翻车的单方责任事故。经交警认定,驾驶者负全责。另一雇佣驾驶员为车内乘员,遇难死亡。受害人家属主张按交通事故赔偿,认为自然人与雇佣驾驶员是雇佣关系,自然人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如果我与店的劳动争议发生于未有营业执照时,这时比店解雇,他后来才拿到执照,这时再去仲裁他行吗?我还能得到劳动法保护吗?是以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界定我们?注:没有签订合同
想了解下这是属于雇佣关系 还是劳动关系 现在是不是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我姨妈因工作坐老板的车去海安县上班 司机是老板的儿子 途中遭遇车祸 我们的车子路线是对的(由南向北) 对方司机强行超大货车(由北向南) 避让不及 撞上我方车辆 导致我方4人均受伤 我姨妈伤势最重 一只眼睛失明 手也断了 肇事司机也跟随救护车到了医院 之后就玩起了失踪 直至第二天上午才到交警大队 目前伤者正在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