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公司规章制度上有一条说“离职员工需办理离职手续方可结算工资-----”,可好多同事30天之前就交了“离职申请书”可30天过后公司以各种理由就是不批,到最后都自离了,公司也没发工资,咨询公司,公司回答说按规章制度处理什么的,请问这合法吗? 谢谢!
当事人在(XX)国企工作三十余年,现任该单位保卫处职员。当日凌晨5点左右值夜班时,出去视察突发脑出血,被同事发现后送往医院,至此已36小时但仍未度过危险期,公司没有任何表示,并明确告知当事人家属因此情况不属于工伤所以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事情发生于2009.02.17
我是一家新开的外汇投资咨询公司的小职员,想知道这类(投资咨询)公司所需要相关法律法规,只需要法律文件名字,具体的我可以自己搜,注明是投资咨询公司,类似中介类的又要与外汇有挂钩的法条,谢谢
我是海拉尔区经济局的干部,现操作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整体出售工作,即收购方想整体收购该公司的全部实物和无形资产,该公司目前正准备召开股东大会,但不知道需要多少比例的股东同意,才算依法通过?谢谢!
我在南京匹尔瑞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班 请咨询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我于09.9.26-现在为止 在南京匹尔瑞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班 当时上班只签了一份劳动协议 现在公司开始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但是工资比原来少了 开始过来面试的时候 老板只是说工资1500左右 其中还包括200 保险补贴 现在签完合同 缴纳社保 没有达到1500的标准 在这第一个月加了60个小时的班 加班是6块一小时
我不服开封市中级法院(2009)汴民终字第505号《判决书》,该判决书中有十五处与法律相违背之处;我向河南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河南省高级法院(2010)豫法民申字第00698号《裁定书》,以“亦无不妥”驳回我的再审申请。请看开封市中级法院的判决到底“妥不妥”?河南省高级法院该不该再审? 1·开封市中级法院判
请问被公司非法解雇但是没有找到具有法律效益的非法解雇的证据怎么办? 本人入职两年半,公司一直未为本人办理社保。由于在上班期间忽然患疾病,特请假治疗。但是由于没有社保的保障,公司也没得到报销,高额的医疗费迫使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经四处治疗后仍留下后遗症,回公司后老板才愿意办理社保,向老板报销医
债务人(公司)拒不交出公司账册等相关资料,债权人可以在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后,直接到原执行法院追加股东为
情况是:债务人(公司)的收入都是走老板私人账户,09年(公司)就下落不明了。2010年法院受理了债权人的申请,现法院也向公司股东发函交出财产和会计账册等相关资料。 但股东可能因为规避法律,不交,因为会计账册里有银行的进账单(即走私人账户的证据)股东想法可能是:一。交出会计账册可能亲戚要被法院以“侵占公司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