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公司的一名员工,10年8月进入某公司当生产普工,由于对机器不熟悉导致公司财物损坏,公司一直没追究,可是 11年2月老板把我辞退了(理由是我旷工3日),并将我多月前损坏的东西按照原价赔偿,我剩下在公司的工资是700多元;老板要求扣600元,我是否要按照老板的说法,让他扣除600元? 还有,进入公司6个月了 公司没跟我签合同 是否不合法 ?能要求公司赔偿?
如果公司一定要我作出赔偿,那么我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的哪一章哪一条对公司作相应的赔偿?
我是2008年12月23日进的公司,试用期三个月,一直没有签用人合同。公司每个月都交了保险的,请问是不是公司给员工交了保险就算是签了合同?现在公司要辞退我,我能拿到多少赔偿金。很急,请尽快回答我。谢谢!
我是公司职员,上班时间,我的电脑在公司宿舍被偷了,当时门已锁好,但是窗户只关未锁,当天中午一发现就及时通知保安了,可是已经四天了还没结果,你们说公司是不是该承担部分责任呢?
请问:公司在工作时间外招集员工开会,此间员工车辆被盗,公司应该给员工赔偿吗?公司没有指定的停车棚,也没有保安,也不收停车管理费
本人在珠海一家事务所工作4年了,其中包括了3个月的试用期。因为当时进去时熟人关系的缘故,现在介绍人与公司领导之间有矛盾,以我的关系比较特殊的原因而将我无故辞退。在11月1日下班后通知我,明天不用再上班了,将我辞退了,我想请问我可以要求哪些相应的赔偿? 当是辞退时领导就说了3句话,她说:“由于我的关系比
因我打翻水杯,便水进入了笔记本电脑,导致电脑无维修价值。公司电脑给用的时候本身就不大好了,已经用了4年多了,键盘也是用透明胶粘过的。现公司要我赔偿电脑全部残值。而且意见下来后也没通知我,要扣款了也没跟我讲就直接从我工资里扣了。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本人在一家合伙的加工厂工作,还差10来天就满三个月试用期了。老总突然对我说:是因为厂里传言我到过另一个老总的居住处。说得难听点,就是好像我和他有点什么关系似的。当时我还没明白是什么意思。后来我才回想起来:“是那一次老总让我打电话充煤气。因为打电话充煤气也是我的工作之内的事。所以我就打了电话,但他也要外
我于08年6月16日入职于外企一个化妆品公司,今年6月16日续签的三年合同,合同到2013年6月16日止,可是公司今天找谈话说解雇我了,说我明天就不用上班了!像我这种情况,公司正常应该赔偿我多少钱? 我的基本工资是1120+180+150+600+100+50+500=2600 没有加上资金。
目前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因为患上了职业病,不能从事这项工作,所以公司要裁员,想询问一下这种情况被辞退,公司应该赔偿几个月工资?谢谢!
我公司在2010年的10月份参加广交会,我把一万块的订金给他了,让他去买火车票,这个人是和我们公司好几届广交会合作下来的了,是老一辈的员工遗留下来的,好几届广交会都让他代买火车票的,没出过事情,可这次不仅火车票没买到,而且那一万块的订金也还没还给我们公司。请问这样的事情,员工该全部承担责任吗?公司应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