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3月按揭买的房,房款已交清。该房2010年9月交付,但是要缴纳装修保证金和贷款保证金才能拿到钥匙,并要求在3个月内装修(只是口头说的)。我因为暂时不打算装修所以没有交钱,也就没有拿到钥匙,今年2月我去拿钥匙,售房人员说要缴纳2万元的违约金,又说这是公司最近定的事情。我不明白,房款均已交清,总不是因为没有在他们要求的装修期限内没有拿钥匙,才向我要的违约金。请问,有这样的道理吗?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4月5号,单位派我们一行8人到集团在比利时的子公司接受培训,所谓的培训就是到车间参观,自己看,自己学,并没有第三方培训机构做专门的培训,为期半个月,到4月20号就坐飞机返回,培训成本主要是机票和住宿费。在比利时培训时,公司拿出一份培训合同让我们签,要求我们培训后继续服务3年,否则要赔偿相
12月27日通过中介公司我们看中了一套85万的房子,当时我们和中介的业务员谈,想把价格降低到83万,业务员说可以商量的。回到中介公司,业务员就让我们交了意向金两万元。理由是:交了意向金,这个房子我就有优先买卖权,其他的业务员就不能带其他人去看这套房子。我们当时交了意向金,并且签了一份协议书,上面的内容大概意
我朋友读在职研究生需要单位盖章,但是盖章后要签违约金,朋友的丈夫私自找人刻章在培养合同上盖了章。这样
我朋友读在职研究生需要单位盖章,但是盖章后要签违约金,朋友的丈夫私自找人刻章在培养合同上盖了章。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两人都犯罪了吗?一般情况下的量刑是怎样的?谢谢! 这个事情我朋友是知道的,她没有主见都听丈夫处理,请问这种情况我朋友犯罪没有呢?
我男朋友才毕业,由于就业形势不好到一个小县城的人民医院去当会计,和单位签的劳动合同上对于违约金是这样规定的(他们要签10年的合同): 如果工作提前辞职,违约金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待遇总额的50%加(10-上班年数)乘以1.5万 请问这样的条款合法吗,要是已经签了合同,以后要是违约的话,对于违约金是不是要交合
为什么利息或违约金法院的判决书只允许要到判决生效日,这样对不对,如果不对为什么。
利息或违约金主张的困惑,如问题所述,这里存在法院指定期限问题(即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义务,指定期限期间内是否给付利息呢,如果给是单倍还是双倍,为什么)。请叫高人,如果要主张利息或违约金,截止期限怎么考虑,是不是只能要到生效日,如果要到判决生效日,那么生效日次日至法院指定期间的利息或违约金怎么处理?
我在07年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在今年年初又与公司签订了一个培训协议,公司出钱让我上在职研究生,培训费约10万,两年后毕业后要为公司服务十年。但是这个公司是一个很没有人情味的公司,多次调整工资,都是明升暗降,职工怨声载道。而且长期周末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今年我下半年我的劳动合同要到期了,公司要你给
我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如果和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话,违约金需要交纳多少合适啊
我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如果和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话,违约金需要交纳多少合适啊
房产公司于2007年4月1日按时交房,规定在交房后365天内将办理好的房产土地产权证,交给买受方。然后房产公司却在2008年8月29日时交给了买受方。 与规定时间延时了4月之久。按合同上面的条款,未按时交接房产证时,卖方将支付总金额百之0.5的违约金。与此同时,后购买我们小区住房的一位先生的新合同上面写的是,接日计算,
我和一家公司签了录用协议,只是一个双方的协议,但是还没有签学校的三方协议。但是在录用协议中有违约金的规定。公司没有涉及提供培训等内容,也没写岗位类别和月薪。现在我不想去那家公司了,和公司交涉后他们要求我向他们支付违约金5000元。之后我咨询了解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