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把手机弄丢了,被我捡到了,但是在没归还失主的时候却被我弄丢了。请问我该要付什么责任?失主现在就说是我偷得,还说我是捡到故意不归还。
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什么性质?我们想要追究他的责任,该采取什么法律程序?应不应该赔偿我们损失
2009年9月12零晨,我老公请车拉货到成都去卖,到飞仙与雅安交界处20米处,一辆面包车超过他们的货车,拦住他们的货车,四五个人下车就把我老公从货车上拉下来打倒在地,货车师傅连忙把车熄火下车,一看都是本地方的人都认识,就把他们拉开了。他们又跟随我老公拉货的货车到了雅安多营高速路口,把车停在货车前面不准走!
驾校在职人员替考属于犯罪么?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发现某驾校在职人员参与舞弊替考现象,这种行为构成犯罪么? 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有照片跟录像为证 能详细的解释一下责任么 ? 不能没有错吧?
A原房主的儿子,也是现在的原告,B是我本人,C第二次买家,D如今的被告, 事情是这样的,A把房子卖给了B,但是是A偷出房主的身份证,并且找了家中介冒名顶替房主去的房产交易中心,并且过的户,一切法律手续表明上齐全,交易后的钱,A全部给了D,而B是办的贷款! B把没有还清的贷款一次性还清了,后又把房子卖给了C,事后
犯罪嫌疑人使用一些不明药物给被害者食用后骗取钱财7万元以上,会被处以几年的有期徒刑呢?能追回损失吗?
您好,有一个客户从我这买了一台电脑,金额1630(主机),只付了1000块后,一直躲着不见面或拒付余款630元。已经拖了五年,而且客户曾经变换了住址,我是通过户口警察查到她的新家。客户只写了一张(XXX欠电脑款630元,下署名字和时间)非正规格式欠条,请问我应该如何做?
2010年12月份,经中介我准备购入一套房产,现已网签,约定2011年2月底前过户。房主自身原有三套房产,买给我们一套后,准备也再购一套。现因新国八条出台,房主在卖掉这套房后不能再买房了,因此准备悔约,他认为新政出台属不可抗力,不愿承担违约责任,请问这种属于不可抗力吗?其应承担何责任?谢谢。
我老公的车在步行街把人挂到了,脚部骨撕裂,交警判我们的全责,等把人医好了,还付了几千元的营养费用,可对方没有把发票和病历本给我们,因为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不知道要这些东西,交警在协商的时候也没有给我们说过要发票,也没有提醒我们,这样交警有责任吗?保险公司非要发票才给予报账,我们清单这些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