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请问这个属于什么范畴

请问这个属于什么范畴 您好,有一个客户从我这买了一台电脑,金额1630(主机),只付了1000块后,一直躲着不见面或拒付余款630元。已经拖了五年,而且客户曾经变换了住址,我是通过户口警察查到她的新家。客户只写了一张(XXX欠电脑款630元,下署名字和时间)非正规格式欠条,请问我应该如何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sB936(浙江-丽水)
提问时间:2011-02-05 12:0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