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75年8月至2004年5月,参加公路养路工作,其中1975年8月至1991年12月属建勤协议工,1991年12月至1997年12月为农民合同制工人,但我工作到2004年5月。单位于2004年5月将我辞退,共签了两份辞退证明其中一份为建勤协议工辞退证明另一份为农民工合同制工人辞退证明,签署辞退协议的日期却为1998年3月25日。建勤协议工辞退补偿费每年按本人标准工资发放生活补助费为1692元和医疗补助费828元共计2520元(按1975年-1991年共17年发放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辞退补偿连续合同6年,按每年本人标准工资1.5个月计发,养老金为2970元(按1991年-1998年共6年发放的)。两份辞退补偿款共计5490元。有一份保险补偿金领款单上的终止劳动时间为2004年5月,补偿款为4538.73元。三份证明的补偿费共计10028.73元。请问辞退合理吗?
单位辞退员工要补偿相当于每年一个月薪金的规定,是从新劳动法实施起,还是从入职起计算?
单位辞退员工要补偿相当于每年一个月薪金的规定,是从新劳动法实施起,还是从入职起计算?那么将员工转为劳务派遣公司,是否该将原合同视为辞退员工处理。。。同样补偿薪金?
老人讲要把房子给我,但是要求我拿出2万元补偿给小妹子。合理吗?
今年回家过年,77岁的父亲跟我和媳妇讲:房子给我,但是要求我拿出2万元补偿给最小的妹子一事。在我征求4位姐姐后,她们讲房子给我(儿子),没有意见。小妹子也讲她不要房子,但是必须要我给她2万元。否则她和父亲讲她也不同意。另外父亲讲他过世后的抚恤金要给小妹子和我。请问这种事情要怎么办理才好。谢谢
本人工作6年就2010年1月1日签过一次一年的合同其余都没有签合同。现在公司要辞退我,我应该有什么样的补偿?另外也只交了一年的保险.
我在单位工作了十二年了,最近三年才签了固定期限合同,请问如果被辞退能补偿我多少钱。我每个月的工资700元,700元比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还低,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单位违法了,我是否可以以这个理由在申请多一些的赔偿。
你好,我是在99年进入一家民营公司至今,公司未与我签订合同,社保在08年才给我办起来,而在2011年开春,公司却无故将我辞退,请问我有什么补偿呀,社保能给我补几年的?我应该收集那些证据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