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细节如下:我一朋友在驾车过程中,由于对方违法交通规则,插道碰撞我朋友的车子,对方态度恶劣,不赔偿我朋友的车的损失,于是发生斗殴事件,致使对方第11根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在住院期间,我朋友承诺负责全部治疗费用,并多次购物看望以求谅解,对方基本同意和解,但其子拒绝和解,执意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现在对方已经康复出院,希望律师给我朋友一个最合理的解决方法,希望尽快回复为感! 如果一旦和解不成,对方执意要追究刑事责任,我朋友应该如何应对?对我朋友可能产生的最大后果是什么?我朋友应该不至于要判刑吧?请及时回复为感,谢谢
甲与乙发生交通事故,甲的面包车严重毁损(损失约10000元)车上三名乘客轻伤,乙的三轮摩托车报废(约2000元),且乙的面部部受伤并损失一只耳朵因而毁容。交警判定甲乙分别负70%和30%的主次责任。双方均只交强险。问题如下: 1:甲车上三名乘客向甲乙二人主张60000元的医疗、误工等费用,则乙投的交强险可以支付多少?甲
你好: 本人在9/25日晚上发生了交通意外,被一辆正在倒车的江苏牌照面包车撞了,之后送去医院急诊,诊断后为右手手腕损伤,由值班医生绑上石膏,开了2周左右的病假,国庆后去再次诊断。事故当天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撞车人司机支付。在到达医院后我方拨打了110(过程省略),隔了2天后警察给我来电说是已经确定对方车辆时全
半月前,新提了辆新车,到车管所去验车的时候,双方车辆停在停车位,我的车左侧后车门前方被左侧的车,副驾驶开车门的时候给刮掉了块漆。实际刮的不是很厉害,由于是新车,很是心疼。当时对方开车门的时候,被我撞个正着。当时和对方理论,那老大姐,死活不承认。当时她车门上还留有我车上的漆,后来她就用手指把漆给擦掉了
律师您好,我前不久在辅路被肇事司机在后面撞了,当时有些晕,所以肇事司机就给我拉到朝阳医院看病,之后没有办理转院手续就到武警医院看病。请问两家医院的医药报销单都能报销吗?
是这样的!我是妈妈的女儿!我妈妈出了车祸去世了!得到了32万的赔偿! 可这32万应该是怎么样分的!该给谁分!我现在有个外爷,他要得到一部分钱吗?还有其他亲戚有吗?有没有这样的法律文件规定呢? 我只有个外公了 如果只这样的,那我和爸爸还有外公,应该我们3个人该分多少呢?有什么样的比例呢?或者去什么地方能解决
我父被三联驾校教练车撞经抢救无效致死,司机为教练。事发后我父由教练车上的人员送往医院抢救。当时除随车学员外无其他目击证人。经交警调查询问随车学员,两人承认为教练车所撞,而司机拒不承认。现经本市法医认定结果为交通事故致死。而上级石河子鉴定部门还在鉴定中。事发在273医院坡上刚入国道处。该国道原为一级公路
2010年11月21日下午16时许,我的父亲在回家途中于曙光路与紫薇路十字路口处与一绿化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另一方为 绿回园林公司(市政园林外判承包单位)。现我父亲病情严重(颈髓损伤、脊髓休克、胸部以下无知觉、高位截瘫、颈5-7骨折、右侧桡骨肱骨骨折、颅底骨折、右上肢骨筋膜综合症、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仍在医院的
被告乘坐原告(载客)摩托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者死亡)。交通处理意见书没有被告的相关责任,可是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要与原告承担相应费用(各占50%)请问被告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10月26日,本人经历一起交通事故,由于多种原因已经报了保险,并在简易程序认定书上签字。 之后,本人对此事故产生了质疑,一直在维权的路上,先后找到交通大队上级主管部门等单位,,,我一直怀疑受伤当事人一方联合作伪证,认定本人全责的依据就是有两个学生证人指正。后经过维权,警方给本人提供了2学生事后指正事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