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请教关于交通事故纠纷问题

请教关于交通事故纠纷问题 半月前,新提了辆新车,到车管所去验车的时候,双方车辆停在停车位,我的车左侧后车门前方被左侧的车,副驾驶开车门的时候给刮掉了块漆。实际刮的不是很厉害,由于是新车,很是心疼。当时对方开车门的时候,被我撞个正着。当时和对方理论,那老大姐,死活不承认。当时她车门上还留有我车上的漆,后来她就用手指把漆给擦掉了,后来他老公上来说跟我私了,给我200元,我没同意,觉的太少。没谈合拢。后来这老大姐,就叫他老公开车走,我挡着他的车,他发动着了,动了点位置,因为我挡着,他就没走。后来报警后,警察是这样判定的:A(指对方)说开门时右前门未撞B(指我)车,B说A开门时撞B车左侧,B车左侧有痕迹,B车A挪车,A说未挪车,无人员伤亡,A车右侧前方有轻微刮痕。
请问:1、警察说要是赔偿就去法院吧。我想去法院起诉他,觉的他们在欺负人了。但是不知道去法院起诉是不是程序很烦琐,我工作很忙的,没那么多空闲时间?
起诉他,大概会赔偿我多少?值得和对方折腾吗?
法院是否根据警察的断定,判对方全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独一支(北京)
提问时间:2010-08-31 18:13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