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请教关于交通事故纠纷问题
请教关于交通事故纠纷问题 半月前,新提了辆新车,到车管所去验车的时候,双方车辆停在停车位,我的车左侧后车门前方被左侧的车,副驾驶开车门的时候给刮掉了块漆。实际刮的不是很厉害,由于是新车,很是心疼。当时对方开车门的时候,被我撞个正着。当时和对方理论,那老大姐,死活不承认。当时她车门上还留有我车上的漆,后来她就用手指把漆给擦掉了,后来他老公上来说跟我私了,给我200元,我没同意,觉的太少。没谈合拢。后来这老大姐,就叫他老公开车走,我挡着他的车,他发动着了,动了点位置,因为我挡着,他就没走。后来报警后,警察是这样判定的:A(指对方)说开门时右前门未撞B(指我)车,B说A开门时撞B车左侧,B车左侧有痕迹,B车A挪车,A说未挪车,无人员伤亡,A车右侧前方有轻微刮痕。
请问:1、警察说要是赔偿就去法院吧。我想去法院起诉他,觉的他们在欺负人了。但是不知道去法院起诉是不是程序很烦琐,我工作很忙的,没那么多空闲时间?
起诉他,大概会赔偿我多少?值得和对方折腾吗?
法院是否根据警察的断定,判对方全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独一支(北京)
提问时间:2010-08-31 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