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房开饭店,但因生意不好,我想转租出去,与房东发生矛盾. 在租房前我与房东写了一份一年期的土合同。合同写的是我从2009年3月4日到2010年3月4日到期,租金4000元,半年一交,先交2000元。但在合同上没写我可不可以转租的事。因合同才二个多月,我想把店兑出去,还乘下三个多月的租金我。房东说让我把下半年的租金也交上才行。要不就要涨租金。但是如果租金涨了,那对我外兑店不利,他说我要是转租那就是我违约。要不就让我搬走。 我现在有三个问题:我有合同规定时间的使用权,我们写的合同上没有说明我不可以兑店时转租。 1、房东让我补上后半年的租金,我因没到半年的日期,再说没有兑出去,想到半年后在交上可以吗? 2、我在兑店时房东有权不让我租吗? 3、他说如果我现在不交下半年房费的话,兑店时转租的话房费由他收,租金由他定,我以前交的2000不算了,房东合理吗? 谢谢
我的门市房没通过我私自被房户外兑转让,转让过后的房户手里有到明年5月份的合同,但不是我本人签名,合同还有没有效,我是不是应该追究私自转让我房屋的人
一年前我从一中介处买了一刚建不久的商品房,当时对方还没有办理房产权证。现在开发商通知可以统一办理证件了,可是对方却耍赖说没时间去登记,我们一直打电话都找不到对方。我想请问我们的转让协议有效期是多久,会不会到时候拖太久不受法律保护了呀?
次承租人在出租人不知的情况下,租赁了承租人的房屋 并交纳3个月租金和2个月押金 后承租人跑了 出租人现在要求次承租人立刻搬离退还房屋 可次承租人租住房屋还不到一个月 次承租人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减轻损失
父亲过世未留下遗嘱,母亲健在,2010年10月经公证两姐与母亲放弃。父母居住的这套房过户到我的名下,现产证上是本人和母亲的名字。请问现在我出售这套房需交哪些税?谢谢!
三年前,某单位修集资楼,有该单位职工对外转让购置权,经人介绍签订了转让协议,一次性交清了转让费,约定房款我出,房屋归属永远归我。如今,我交清了房款,转让人以房价上涨为由再次要钱,未果。在此情况下转让人拿出单位与职工关于集资楼内部约定,“三年内不得转让的协议”,不交还房屋,请问:他们单位与职工这样的约
08年,本人监护人父亲要求本人写下转让协议一份,内容概括为“转让地上房屋,转让于陈天”协议书上有我和我妹的签字,但没有受让人我爷爷的签字。当时我刚满18岁法定年龄,但我妹未满18岁。我想问的是,问题一,协议书内容上只提及转让给陈天,并不表明其和我的爷孙关系,也无受让人陈天的签字或手印。我可以认为协议书受让
我从别人手中抵押房产一所,有贷款抵押合同,现在房屋再次改造,面积扩大,当时开发商承诺给办理房权证。我想出售房屋如何写转让合同?是不是把原有房屋产权证给买方,需不需要给其复印我的贷款抵押合同?
我现要购买邻居家的房子,可邻居现将房产证抵押在银行。邻居同意将房产证取出后在将房子买与我,可我害怕他取出房产证,给我的会是假的房产证。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权益不被侵犯。 希望您可以在百忙中给予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