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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共有的房屋转让协议书

兄妹共有的房屋转让协议书 08年,本人监护人父亲要求本人写下转让协议一份,内容概括为“转让地上房屋,转让于陈天”协议书上有我和我妹的签字,但没有受让人我爷爷的签字。当时我刚满18岁法定年龄,但我妹未满18岁。我想问的是,问题一,协议书内容上只提及转让给陈天,并不表明其和我的爷孙关系,也无受让人陈天的签字或手印。我可以认为协议书受让人不明确,判定它无效??或者我有权指定任一个叫陈天的人作为受让人??问题二,我妹未达法定年龄,现她也不承认转让,签字有效?问题三,如果她签字无效,两人共有房子,一人签字无效,协议书有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爱li(安徽)
提问时间:2011-07-31 11:0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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