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农村,80年代有集体统一分的树木,现在修高速公路,要占用我家树木所在的土地,请问土地赔偿属于集体还是个人所有
各位律师你们好!由于不怎么懂法,特请求援助! 我家在重庆城口的一个农村,由于小煤矿的开采,导致我私有林地受到侵害。煤矿已在一个月前被关闭。 具体情况是: 1.从我家山林修路上山,没有任何赔付和协议。 2.矿山通风井洞在我家山林上,其中出渣约毁林1.5亩。(矿上给了2000元,打有领条)。 3.井口出渣约毁
父母结婚后,爷爷就责任林地作为家产分了一些给父母。现在爷爷和父母关系破裂。由于村里修路要占那份林地一些,国家补偿有一些钱,爷爷说那钱应属他领取。那块林地写在父母的山林证上的,请问,补偿费应归谁所有?
我市矿产企业征用我社林地百余亩,其补偿标准为17000多/亩,可其到个人头上只有3000多/亩,请问合不合理,政府只付给农民附着物费用。农民只有一个责任山证,无自留山证和林权证。
我家承包了公路旁边的林地,承包25年,可是刚栽树三年,这里要修高速公路 ,成长了三年的小树被砍伐,只是每棵小树赔偿了十几块钱,没有赔偿占地面积的钱,请问是否要赔偿林地面积钱,要是赔偿该怎么赔偿,我家有合同的和林业局的合同这个合同也是经过法律公正的.谢谢各位律师,希望能帮住我解决下这个问题.
个人经济林,有林权证,15年合同,2017年到期。现在县里进行河道改造,被占用。补偿标准有吗?怎样不会亏?如果补偿低,协商不成,可以走诉讼吗?
您好,我是湖北省咸丰县的农民。我家有一片林地位于盘山公路下面,因一建筑施工单位承包本县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在盘山公路旁倾倒大量沙土,现因下雨冲刷,倾倒的沙土形成泥石流,将我家林地全部掩埋,只剩一片黄土地,与建筑施工单位交涉要求赔偿,但很难达成一致意见。林地面约3亩,都是3-5年的人造用材林,本人计划提请主
你好,律师!想请教您一个问题,我爸今年8月份中旬的时候给我村的(同家的,我管叫叔)盖房子,由于是吊车起重时将我爸从五米高的房下摔伤,造成在胳膊粉碎性骨折,里面穿着钢钉,可能一两年的不能干重活了,刚住院时,我叔交了一共大约一万二的费用,现在费用不够了,由于开吊车的也属于我叔雇的,所以,开吊车的那个人,还有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