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有一回迁房屋现在房屋还没有收房即将收房,现在是父亲的名字,父亲想把此房过户给大儿子,由大儿子出钱购买房屋,请问过户需要注意什么是否能过户成大儿子名字,对其他子女有什么要求么?需要签订什么协议么?
家庭关系人:爷爷 奶奶 爸爸 二叔 三叔(黑户出国西班牙) 家庭关系说明:我爸与爷爷不具有血缘关系 是我奶奶和第一个老公生的 而二叔和三叔是现在这个爷爷所生的 现在有一套拆迁房(新房已经建成 等我们缴费结算)位于江滨路 市场价格200万左右 名字是我爷爷的 现在想把这套房子过户 但又想把花费降到
本人现有2套房屋未过户,此2套房屋分别是一套自己的卖给了别人,另外是买的别人的,由于卖给别人的房子未过户,所以跟如今的房主过户时要缴纳更多的钱,因为现在法律规定,拥有两套及以上的住房需缴纳税费,并且买我房子的人迟迟不想跟我过户,因为他说如果过了户5年之内就无法卖给别人,所以我担心我买的这个房子的房主等
有一套拆迁房,房产证下来了,只是未满三年,要等到明年才过户,我们首付要先付六成,尾款等到过户后付清。这样我们有风险吗?要怎么样才能把风险作到最低。
我家是买别人回迁的房票,现在房子不到五年,房产证要下来了,并且我又要把这房子出售给第三方,能不能在过户时,从第一方直接过到第三方名下?
我从继父那里继承得一套房屋,97年做了“遗嘱公证”,但房子没有及时过户。现在去过户时房管所要求出示“财产公证”,我认为这是没有必要的,不知道法律有没有相关规定。请各位律师朋友指条明路,谢谢!
我在今年8月份买了一套2售房屋,产权证已过户,土地证现在公证在我妈妈名下,现卖家的土地证在我这,请问,如以后过户还需要买卖双方到场吗?公证后具备法律效应吗? 等待各位专家的解答啊
我有一套03年自建房,06年办我的房产证,当年卖给别人,但至今未过户,现在过户要交较多营业税,所有对方不想过户,而我现在要卖一套商品房,定金已交了5万元,(交定金时忘了当时那套房没过户),所有要按二套房办理,如果按二套房办理就买不起了,但已交的定金不退,给我造成损失,请问我能起诉他吗,如果他不过户,能将
我妻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替我签字把楼房给卖了,但房照是我的名,而且这房子是我婚前爸妈买的,卖了房子她就要跟我离婚,我想问如果我不同意卖房,他自己可以给买房子的人过户么,婚前买房子的证据没有了,我们要是离婚了这房子是双方共同财产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