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从事业务员工作的,07年进入公司,08年由于行业竞争,给客户好处费用(所谓的回扣)所产生的费用公司只给我们业务员报销百分之60,剩余的百分之40自己承担,(例:给了客户10元钱,我自己要承担4元钱)每年这毕费用会产生2万元左右,也就是说我要承担8000元,我个人认为这笔费很不合理,但又没有办法公司就这个算法。
公司在08年下半年因这笔欠款就停发了我个人的工资和提成,用于低前期欠款,到2010年年末,这笔费用就累计到了2左右,现我的工资和提成还在继续用于扣前期欠款,本人现还是在职员工。上述是欠款所产生的原因。公司报案说我欠公司货款,并打算以职务侵占罪的罪名让公安机关抓我,本人不懂这方面的知识,希望懂这方面的人给我讲讲,谢谢!!!
本人也是一直在积极努力的在还款,昨天突然接到派出所的电话,让我过去清查说明情况,一到派出所因是中午,派出所就把本人关在滞留室里(我是中午12:05到的,直到下午16:30多才放本人出来),真的很郁闷呀?在派出所里还让他们照象录入指纹很多个人信息及录口供,在录时一定要我承认这笔钱是我自己花掉了的,说其它的没有用。真不明白,不就欠了公司2万块钱嘛?搞成这样子。
我司原为城镇集体企业,2000年改制董事长占27%股分,2002年董事长让其女成立一公司生产我司产品前工序。设备在我司租赁,人员由我公司派出,今年7月其女因市场原因不做了,但设备其女用不如废铁的价格全部购买,而我司因生产需要不得不以高价从其女手中购回一部分设备。这样一来二去公司一百多万资产就到其女手中,而其父在
一个在岗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由单位出资一部分,个人出资一部分。但是我有一个姓王的朋友,他和另外4人是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管理人员,2002年1月至2009年3月他们利用企业管理员的便利身份,将应当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直接由单位全部予以了缴纳,涉及总金额5万余元(每人平
朋友在采购物品时提高合同价,后实际付给供货商的钱要比合同上写的要少,中间的差额朋友所得3000元。请问属职务侵占罪吗?或是其他罪?
几年前侵占公司财产7万元,后3个月公司追后,公司已做解除劳动合同处分。2年后,检察机关立案调查,最终以职务侵占罪向法院起诉。法院已受理,1个月左右就要开庭。像这样的情况不知能判几年,是否被判缓刑?
我朋友和他父母,妹妹一起开了一家服装厂,我朋友是负责财务工作的,她擅自把公司的50万转到了个人账户,因为他们公司欠他男朋友40万货款还有欠她的分红,现在他们父母要她把钱退回公司,我朋友说,这是她男朋友的货款和自己的分红,没必要退回去,这不是他们的钱,现在他们父母已经报案了,警察也介入了,如果不退她这样的
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其内部的工作人员,侵占公司财产,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法律依据是什么.注明请教高手
甲注册成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未进行法人资格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性质一栏登记的企业为非法人.其内部职工侵占企业财产并拒不归还,是否可以以涉嫌职务侵占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某人名下有A和B两公司,其中A公司正常经营,B公司已歇业。后某人聘请林某到A公司任副总,同时让林某负责处理B公司在外债权。林某侵占了B公司的债权。但是林某未在B公司任职,没有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在B公司领取工资、保险等。林某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
一个业务员A在公司任职的时候,接了一个订单,约定价格 30元一套,让客人打了货款到B的账户,之后以29元价格打给公司的私人账户,这个私人账户又不是公司法人的私人账户,等于公司偷税,事后如果公司发现业务员拿差价,有没有权利告该业务员职务侵占罪,或者其他罪责? 打款没有涉及公司账户,也没有业务员拿款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