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代理
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本人是从事业务员工作的,07年进入公司,08年由于行业竞争,给客户好处费用(所谓的回扣)所产生的费用公司只给我们业务员报销百分之60,剩余的百分之40自己承担,(例:给了客户10元钱,我自己要承担4元钱)每年这毕费用会产生2万元左右,也就是说我要承担8000元,我个人认为这笔费很不合理,但又没有办法公司就这个算法。
公司在08年下半年因这笔欠款就停发了我个人的工资和提成,用于低前期欠款,到2010年年末,这笔费用就累计到了2左右,现我的工资和提成还在继续用于扣前期欠款,本人现还是在职员工。上述是欠款所产生的原因。公司报案说我欠公司货款,并打算以职务侵占罪的罪名让公安机关抓我,本人不懂这方面的知识,希望懂这方面的人给我讲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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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5476(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2-23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