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岗位未犯过严重过失,工作受到直属领导及客户的肯定,但由于公司老总换人了,要将原来的员工变相逼其离职,要将我调离原工作岗位,我该怎么办啊?有没有人经历过,帮下我吧!
您好! 我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07.4.18日入厂一直在质量部从事质量检验工作,08.12.1日调入项目部实验室从事计量工作,但是现在又要将我调回质量部,并且要求当天就要去质量部报道否则就以旷工处理,旷工3天就当是自动离职,请问我该怎么办?
未经本人同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动全额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工作人员到差额事业单位工作可以吗?我该如
未经本人同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动全额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工作人员到差额事业单位工作可以吗?我该如何处理?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后解除(个人)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理》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此
公司未经本人同意由劳动合同约定的税前工资1810每月降低至1344每月,请问这合理吗?我申请劳动仲裁有没有可能胜诉?另外听说今年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适度降薪,那与之前劳动合同规定的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是否有冲突?
我95.7学校毕业后分配到一家乡镇企业工作,03单位困难在家待岗,近日接到通知07.6单位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我该怎样主张我的权利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每月也不给休息,每到法定节假日就给休息一天合法吗?
2010年3月23日来此单位上班工作至今,当时说好是月薪2000元,每天工作时间是8个半小时,单位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每月一天休息都不给,每到法定节假日就给休息1天,超时和加班也不给加班工资。每月发工资都压半个月才发,就是上月的工资要到下月的15号才发。我想终止劳动关系,老板又不同意,说要是不干了就扣一个月工资!
劳动关系的成立是否要求劳动者的条件符合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为前提
劳动关系的成立是否要求劳动者的条件符合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为前提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为学历,专业和工作经验等要求,但这种要求通常是要以变通的,特别是在IT行业,没有学历,但技术很好的人才也有不少能进入知名的企业的。 因为就业压力,我在个人简历和求职登记表上夸大了在上一家单位的工作时间,只有一个
用人单位未给签订劳动合同{但以工作尽一个月}是否视为已形成劳动合同
如果可以视为劳动合同,那么请教以下几个问题。 {1} 约定每天工作12小时,实际每天工作12.5小时,{未支付超时的工资}是否违反劳动法。 {2} 未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下班,是否视为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 {3} 用人单位招工时,讲可以提供通勤车接送,可是每天上班要提前1.5小时上车,下班要延后1.5小时上车,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