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以办工作名义骗我30000元钱,检查机关以提起公诉,检察院、法院却告知我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信用卡被盗后在商场进行消费,商户审查过失造成损失,立案后偷窃者不知所踪是否可以向商户提出民事诉讼
7月24日我在上虞市百官街道劳动路老汤面里被人偷走一个钱包,钱包里有各种身份证件及银行卡、现金,随即我对其中3张银行卡记性了挂失并向上虞市百官派出所报案。后偷窃者在慈客隆超市泗门店(余姚)用我钱包中其中的一张我妈的来不及挂失的信用卡进行了两次消费,每笔消费均在12000多元。后派出所民警到慈客隆超市进行调查
我们是2008年3月28日发生冲突,4月17日对方经鉴定为轻伤,2008年6月我方被刑事拘留,2008年12月起诉到法院,对方为了判刑重点,只提出刑事,没有提出民事赔偿部分,2009年3月15日刑事一审判决。2009年6月我方刑满释放。2010年1月对方又提出民事赔偿,按照民事诉讼法诉讼时效,过一年诉讼时效期了吗?计算时效应该从什么时候
经公安帧査已立案确定的合同诈骗,诈骗案。给被害人也确实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检察院的诉讼中也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是否应该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理。
在一县级法院刑事自诉败诉后,市中级法院二审又败诉,可以向别的省辖市属的县级法院再提起民事诉讼吗
在一县级法院刑事自诉败诉后,市中级法院二审又败诉,可以向别的省辖市属的县级法院再提起民事诉讼吗
在一县级法院刑事自诉败诉后,市中级法院二审又败诉,可以向别的省辖市属的县级法院再提起民事诉讼吗 ?
在一县级法院刑事自诉败诉后,市中级法院二审又败诉,可以向别的省辖市属的县级法院再提起民事诉讼吗 ?
尊敬的律师,您好! 由于地方政府不作为,有精神史的人横行乡里,屡次妨害他人人身安全。当地政府始终未对该疑犯采取措施,该疑犯携带其子和妻子于2009年对邻居进行人生伤害至重伤,当地派出所并未对疑犯进行拘留。调解未果果后,受害人于2010年1月在当地法庭提交了民事诉讼,但当地法庭一直未开庭。在2010年6月,疑犯在一
起因:张三在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边的小河看同事李四捕鱼,这时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的保安上前制止并殴打了李四,李四即叫张三去通知其家人并报警,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的保安看见原告要去通知李四家人还报警就朝原告打了一拳,造成原告第8、9、10、11肋骨骨折,住院治疗16天,后鉴定为伤残玖级。 目前犯事的保安已逃逸,向法
起因:张三在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边的小河看同事李四捕鱼,这时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的保安上前制止并殴打了李四,李四即叫张三去通知其家人并报警,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的保安看见原告要去通知李四家人还报警就朝原告打了一拳,造成原告第8、9、10、11肋骨骨折,住院治疗16天,后鉴定为伤残玖级。目前犯事的保安已逃逸,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