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婚前借款买房(按揭),合同上是他一人名字,房产证打算婚后办理(写两人名字),请问房产是否共同所有
您好!男友在前年买房,办理按揭(首付是男友借的,需要婚后共同返还),并且购房合同上只有男友一人的名字。现打算结婚,请问若婚后办理房产证,房产证上写两人的名字,房屋是否属于共同所有?若婚前办理房产证,并且房产证上写两人的名字,房屋是否属于共同所有?
我是某银行信贷员,在本年1月发放一笔小额贷款,期限1年,前3个月只偿还利息,后9个月按等额本息法还款,用户前3个月按期归还利息,第四个月没有归还本金,多次催收之后,借款人仍然不出现,只有找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由两个保证人偿还当期贷款本息,第五个月借款人无辜消失躲避我行催收贷款,并通过其他人告知我行,
案情如下: 1992年4月10日李某手持其丈夫杨某的私章、身份证以及夫妻共有的房产证,与王某一起到信用社,已杨某名义与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15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月息为千分之十点五。同日,李某又在贷款借据的借款人栏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加盖杨某的私章,王某在担保人栏签名,公证处为上
男友在我们交往前借款付的首付,购房合同只有他一人名字,银行贷款已还,我出的钱比他多,还未婚,以后结婚
各位律师: 您们好! 我和男友是2010年初开始接触的,但是房子是2009年11月底买的(期房,2010年12月交房),当时首付了8万多些,其中有6万是借的单位的钱(因为单位有照顾贫困青年大学生优惠政策,购房时可以借款6万,前三年免息),也就是他只出了2万多些,2011年不是利率又要上调么,而且我们的是商贷,购房时
房屋开发商房子银行贷款没有披下来,可是又给我签了银行按揭合同?
我买了一套房,首付付4成,签了合同后开发商一起没有通知我去银行办按揭,也没有如期交房,现在打电话通知我说他们去银行跑了很多回银行方面办不下来,过去半年了开发商也没有打过电话通知我,要房子需要一次付款,请问可以向开发商最高提出多少赔偿。
本人作为担保方,1998年这宗与银行间的借款合同案件已判,后来不了了之,但现在法院寄来通知叫我去法院
本人作为担保方,1998年这宗与银行间的借款合同案件已判,后来不了了之,但现在法院寄来通知叫我去法院领传票,其上写着“某某某追加纠纷……”,而这个第三者不知道是谁。我想请问为何相隔这么多年还能起诉?两年前法院也曾寄来通知叫我去法院领材料(是另一个第三者提出的起诉),但我没去,那么这次我去还是不去的好?
民间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远高于银行利率,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比如银行月利率不到1%,而民间借款合同中约定月利率5%,这样是否合法?算高利贷不?
买2手房,买卖合同上签订02/12我方必须将银行贷款打至房东帐户上。但是截至到今天(02/21)银行仍然没有放款。02/11他项权证已经交由担保公司并提交给贷款银行。如果发生纠纷会对我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我本人7年前在中国银行哈尔滨道里支行申请办理购房借款。最近想提前还款,到银行后才发现合同中的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的不同所在。(当年不了解不同贷款方式在还款时的不同。)另外当年办理贷款时银行给我的借款合同中还款方式一栏中根本不是自愿选择的,也没有选择的余地,合同只有一种,想借款就得填。所有条款中只有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