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你们把该裁定书发在网上,申请人是不知道的,诉讼法关于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也没有这一种,当事人并不愿意自己有关诉讼的问题向全体国人和世界公开,你们的做法违法 侵权
我家闹分家我父亲不同意把房子给老大。并切老大他要求做法非常过分。父亲把门锁上了,结果他报警把派出所叫来而且未和家父见面就把门窗撬锁进入。属于什么行为向律师求助请帮忙。 谢谢
交通事故当事人一方不同意保险公司赔偿,另一方无法去交警部门拿回行驶证,怎么办
由于本人在道路中间掉头,且此道路的刚刚重新铺路,没有画线,在掉头过程中,有一电动车从后面斜插过来(市内是禁止电动车上路的),速度非常快,撞到了本人汽车的左前方,交警判定本人负全责,为了处理方便,本人没有提出异议,但是在赔偿对方电动车时,保险公司要求在维修地点定损,对方不愿意,她想要赔新车,保险公司不
因超生没交罚款,计生办先是不经同意冻结银行账户,后又在当事人不知的情况下把账户的所有钱转入计生办财政
因超生没交罚款,计生办先是不经同意冻结银行账户,后又在当事人不知的情况下把账户的所有钱转入计生办财政账户上。这样做对吗?该怎么办?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法院受理原告王合安等111148人诉市发改委一案后,应当依法审理,但是新乡中院却作出(2009)新中行辖字第60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本案由新乡县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将裁定书送达当事人,而只送达被指定管辖的新乡县法院,因为原告拒不向新乡县法院提交起诉状,新乡县法院便于二00九年十月九日在原告对管辖裁定不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09)豫法行终字第00026号将上诉人列为:“(一审原告)新乡市区管道气用户14848人,”非常错误。因为本案的“行政上诉状”列的是:“上诉人(一审原告)王合安等511148人新乡市燃气用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上诉人列错的行政裁定,是否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