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需要裁员,现把一部分员工安排到别的工作岗位,但员工不接受而辞职,这种情况公司应该给予赔偿吗?
我的劳动合同10月份到期了,而我至今还在公司工作,现在公司要裁员,我应该获得什么赔偿?
你好,我的合同于2008年10月13日到期了(签了5年),而公司没有与我续签也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我在该公司工作至现在,现在公司要将我作为合同到期人员裁员,请问我超期的2个多月已经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我应该要求公司给予怎样的赔偿呢?麻烦您给答复一下,谢谢。
年初起,公司要求我们每月无薪休假两天,也就是工资打九折,直至2009年年底,还签了补充变更协议。目前公司又要开始裁员,这时公司应该如何赔偿?是按初始劳动协议的工资赔偿,还是按原工资的0.9赔偿才是合法的?
经过是这样子,09年2月我面试一家单位,职位行政专员,当时公司刚搬进物业的房子,房子也进行了一番的装修,鉴于房屋装修是否合格,物业共送押了装修队4000元施工费,2月13日的时候物业各个部门对我们公司的装修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我通知装修队,来我这里拿收据(这个收据就是押金条,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只是替装修队
我公司在2010年的10月份参加广交会,我把一万块的订金给他了,让他去买火车票,这个人是和我们公司好几届广交会合作下来的了,是老一辈的员工遗留下来的,好几届广交会都让他代买火车票的,没出过事情,可这次不仅火车票没买到,而且那一万块的订金也还没还给我们公司。请问这样的事情,员工该全部承担责任吗?公司应该承担
公司更衣室内被盗,我们几个人丢了钱包\衣物\车钥匙等,公司有责任赔偿吗?万一我的车将来丢了,怎么办?现在案件正在处理之中
我于08年4月进入工司,月工资在3500到5000不等,经多次要求公司在09年12月才给我买保险,我上班打指模卡,每天十二小时,拿现金工资,无工资条,签名就行。现1月16日公司以合同期到期为由辞退我,当天通知当天就不上班了(注,每年签一次合同,到期是十二月三十一)现辞退我,给予三年三个月基本工资,合同上写的1500元。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