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83生的以结婚5年但还没有小孩,现遇一个家庭有五个小孩但因为经济原因这家庭无法抚养这几个孩子,请问按收养法我可以收养这个家庭的其中一个小孩吗?
我们是正常夫妻家庭,今年58岁,一切合法生育,有一亲生儿子,于1998年的时候,丈母娘捡养了一女婴回来,后来女婴由我们夫妻抚养至今,今年12岁,我们知道这属于私自收养,但女儿很可爱,不舍得放在副利院,我们不符合收养法的规定,我们有子女,网上查《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说1999年4月前的,
无子女家庭想收养一名孩子,孩子的父母是私奔后生的私生子,现在两人分道扬镖,其母声称不要此孩子,给男方抚养,但男方回家后,其原配媳妇不要其小孩,男方想把孩子送人,想咨询一下,如果收养的话有没有后顾之忧。
我的女朋友从小是被养父收养的,至今已经十八年了,他养父一直没有结婚,以前一直不知道要办收养手续,也没有户口。现在想办理入户手续,村委会给开了收养证明,也在报纸上发布了寻亲启示,可是派出所却不给办理《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我想知道派出所这样做是否有什么法律依据?
你好,我是一名养女,1984年出生,属1992年前的事实收养,但是养父母在收养时并没有办理任何证明。养父母现在定居澳门,而且年龄快到60岁够条件申请我到澳门。但是我到出入境里面问,被他们的条件所限制了,具体为如下:投靠、照顾养父母的,申请时须提交收养关系证明。1992年4月1日以前建立收养关系的,须提供被收养关系人
本人1981年出生当时没有收养证!妈妈两年前去世了,死亡证和骨灰寄存证都是我的签名!留下一房子需要办继承,是不是要办事实收养公证才能办继续?姐姐和外公都有直系亲属能继承,我因没有收养证就不能办继承!好麻烦!事实收养公证需要那些资料的??请帮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