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9月份左右,我后妈在家门口和邻居因为琐事争吵、打架,我父亲出来后劝架,给了对方一拳(没有使用任何器械),后妈和对方(原告)均住进了医院,原告法医鉴定为轻伤,后妈鉴定为轻微伤。原告以我父亲故意伤害起诉我父亲(因为后妈身患多年精神疾病,不付法律责任) 10年4月25号父亲被抓,同月28号家里收到检察院的批捕书。 5月份我和后妈共同出钱,请了律师为父亲辩护。7月份律师打我电话说:走访了原告和派出所,这事可以和解,赔偿1万元对方不追究刑事责任就没事了。于是后妈和我开始出钱,我给了她7000元(由于是家人,没想到要写什么字条),后妈背着我让我伯伯给她汇了10000元。后妈又以钱不够为由反复问我要钱,我深知伯伯已经给了她10000元,我没有揭穿,(总之日子还要过,不要给长辈做的过分,让她没脸面……想着过几天我不拿钱她就拿近20000赔偿对方) 就这样僵持到了8月份,律师给我说了由于没有赔偿原告,法院已经已经判刑了1年。 这样的后妈良心何在?! 背景介绍:(事情发生的A市(我后妈家里),我家在B市。 我只有8月份和我后妈的通话录音。内容大致如下: 1,我父亲的事情怎么样了? 2,怎么样了,你不知道(态度恶略无法沟通,由于我回了老家B市) 1,那钱呢?我要出去打工了,路费都没有,,(还没有说完,后妈吵起来了) 2,钱办事花了! …………………… 对于这样的后妈实在无语 请问:由于没有赔偿对方,我和我伯伯的钱能否要回?能否追究后妈责任?需要什么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何时失效的?
想知道这部司法解释是何时失效的,如果承包合同在此前签订而诉讼发生在2007年还能适用该司法解释吗?谢谢。 05年的司法解释是没失效。这部九九年的规定(试用)是失效了吧。08年做的判决还能以此规定作依据吗?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问题
针对其中第九条与第十一条的比较:雇员给雇主造成意外损失,所以雇主有权向其雇员要求赔偿;同时,雇员因在雇佣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也有权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否说双方都有追究对方赔偿的权利同时兼进行赔偿的责任?赔偿比例没有统一标准么?具体怎么算? 这是两种情况么?在一个纠纷中完全可能有这两种赔偿存在吧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七条?
第七条规定:“房屋登记行政案件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请求房屋登记机构履行房屋转移登记、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等职责的;(二)对房屋登记机构收缴房产证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三)对行政复议改变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 1.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
请问,自2011年1月1日起,上海地方税务局是否停止使用一切手写的普通发票? 我公司规定,2011年起一切手写普通发票不予报销,此做法是否有违相关现行税务政策? 提问人,杨先生。
您好,那个案子是我的母亲为原告,现在我母亲有病,我来追这个案子,法院要我让我带我母亲去法院办移交代理,我想问下,我们是母子关系,难道我没有这个案子的追讨权吗? 如果在家写完委托书,签完字拿去法院可以吗?他们会承认吗?还是必须我和我母亲都要到法院去?
您好: 一个月之前,我开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交警认定我负事故全责,摩托车驾驶员肩关节半脱位 之后去医院复查了两次,没有大的问题,医生只是让伤者休养恢复,但是结案的时候,他要求我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以及营养费,前提是伤者本人已经退休,而且医院也没有开具营养证明 我想咨询一下:1:法律支持我赔偿这些费用么?如果
我在租赁公司租了车,然后他人无证驾驶出事故,车辆不是我主动给他驾驶,交警也认定了我没有责任,开车的人负全部责任。我也有受伤。但是对方一分钱也没有赔付,现在租赁公司一直来找我要钱,去维修车辆以及交警的停车费。拖车费,我自己受伤医药费都是自己出的。对方也没有赔付我任何钱,我也没钱给租赁公司。请问我该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