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4年进入厦门某公司任职,2011年泉州开了家分店,我被外派到泉州,外派两年后,2013年公司和我谈人才本土化,当时我也同意了人才本土化,当时就在厦门公司办理了离职,在泉州公司办理入职。公司当时的通知邮件有承诺保留在厦门公司工作的工龄,现在泉州公司因经营不善计划在2015年要关闭,而我的合同是签到2016年,请问泉州公司关闭后我可否得到补偿金?补偿金应该从哪一年开始算?是2004年还是2013年开始算?
a公司将活外包给b公司,b公司产品做坏导致a公司延期交货赔款,a是否可向b要求赔偿?(没有合同)
您好,我想问问:我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工期四年,我已经工作一年半多,现在公司要解聘我,关于赔偿我应该怎么谈,谢谢?
律师们好! 我2009年底进的公司,2013年底转正的,公司2013年初出台了《劳动合同履约评价》的规定,其中分了5大类评分,规定如果有一项得分为零的话就评为“待定”,连续两年评分都是“待定”的话对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我2013年度是“劳动纪律(迟到、早退、旷工、未刷卡)总分5分”这项未刷卡5次得分零分评为待定,2014年度
各位律师好,我于2013年6月入职公司,在2014年4月时公司要求参加为期两年期的培训,每次培训为3天,一年4次(费用大部分由公司,小部分由个人承担)并约定培训结束后服务期为2年,如提前离职要赔偿3万元,迫于领导压力我签订了该协议,此项培训是和大学联合项目,由大学老师来培训的,并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但是我在2015年2
员工左手中间三个手指被剪板机分别剪了1节,手术后完全接好,住院到出院公司连着护工费,餐饮费,手术费和医药费共花了15.5万元,该员工还要求额外赔偿,三个月后做伤残鉴定,假设为9或10级伤残的话,公司应当额外还需要赔偿么?如果要,赔偿大概的范围在多少?谢谢
本人2013年3月初进入此家公司,2014年7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现在(2015年3月31日)公司辞退我。本人在工作中无过失,工作也算得上尽职尽责,按时上班,从未有过旷工行为,而且公司并未有提前30天对我进行通知,本人认为公司应该赔偿我三个月的工资,是否合法?属不属于无过失辞退?
是这样的,公司要搬到很远的地方 我们员工不可能跟着走的 所以叫我们这两天就不用上班了 也不提早说 我们是签了合同了 合同到6月份到期 那这样是不是有赔偿的 可以有多少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