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解散
关于公司关闭赔偿问题
关于公司关闭赔偿问题 我是2004年进入厦门某公司任职,2011年泉州开了家分店,我被外派到泉州,外派两年后,2013年公司和我谈人才本土化,当时我也同意了人才本土化,当时就在厦门公司办理了离职,在泉州公司办理入职。公司当时的通知邮件有承诺保留在厦门公司工作的工龄,现在泉州公司因经营不善计划在2015年要关闭,而我的合同是签到2016年,请问泉州公司关闭后我可否得到补偿金?补偿金应该从哪一年开始算?是2004年还是2013年开始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ryven(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5-04-09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