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妻离婚了,协议上房产归我,但名字是她的,她暂时还住房子里,所以不同意更名,我想暂时不更名了,请问这样妥当吗?会有什么弊端?谢谢了
离婚协议为:"夫妻双方于2008.11.19办理离婚手续,由于性格不合离婚。现无外债,无存款,夫妻共有房子一套,购买在2008年12月,首付41111元,2009.4 月开始付按揭,每月1110,办理离婚手续后,该房更名为女方名下,房屋每月按揭由女方归还,同时15日之内办理该房屋更名手续,办理完毕后3天内女方支付男方3万元整,逾期按每
离婚协议书并经公证对还在还贷的房产指定归属有法律作用吗?能以此公证书来办理过户吗?
07年订的房子,08年开始月供,订房时没登记结婚,当时是女方去看的房子,后来就用了她的名字下订,后来付首期款时被告知没法改成我一个人的名字,只能追加,所以等于婚前买的房子,却是两个人的名字,办理贷款时我的名字,女方是共有人,月供也是我的名字,首付全都是我出的钱,并且都是经银行支付的。后来离婚了,离婚协议
一处经济适用房,按揭中,请问拿离婚判决书过户到夫妻一方名下省钱,还是写赠与孩子省钱?和房产证满5年,5年内有关吗?什么时间去过户最合适?
我2004年协议离婚了,女方拿钱,我得房产,但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我就没去过户,现在女房同意跟我去过户,我要协议个补充协议,请问怎样写
我在过户后5年出售还是购买后5年出售才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如果交个税,如何计算?需要交多少?,买时34万,售价可能80万,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到的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现如何办理过户? 我们是协议离婚,有一处房产分割给我,但房产证是原男方的名字,现如何办理过户?
律师您好,我朋友离婚好几年了,当初离婚时,法院判决书明确写明,房子判给带孩子的女方,房子按当时房间分三份,女方给男方三分之一的房款,男方协助女方将房子过户到女方名下,可是现在男方已经回老家工作多年,并已结婚,即将生子,而女方至今带着孩子未婚,可是女方多次要求男方协助过户房产,男方都百般推诿,不予协助
律师您好,我朋友离婚时,法院判决书中写的房产地址只写了至诚小区B1和房间号,但实际房本上的地址是至诚小区12栋B1和房间号,这样的情况,房产公司不予过户,而且我朋友离婚后自己带孩子,当初法院判决书中已经写明房产按当时的房价分为三份,女方给男方支付房价的三分之一,现在男方已经回老家工作多年并已婚,即将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