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后房产过户问题,急
离婚后房产过户问题,急 离婚协议为:"夫妻双方于2008.11.19办理离婚手续,由于性格不合离婚。现无外债,无存款,夫妻共有房子一套,购买在2008年12月,首付41111元,2009.4 月开始付按揭,每月1110,办理离婚手续后,该房更名为女方名下,房屋每月按揭由女方归还,同时15日之内办理该房屋更名手续,办理完毕后3天内女方支付男方3万元整,逾期按每日1%滞纳金赔偿。男女双方签字 日期:2010.8.27"
女方是青海人,我是安徽人,2008年5月由于出差到了青海,认识后2008年11月登记结婚后,我在2009年4月-2009.10月都在全国各地打工,女方在我们登记结婚后一直在她家玩,房子首付是我一个人出的,当时借了钱(一万八千是我父亲打过来,还借了5万是她父亲帮我向其他人借的,这5万载2009年先后还了,其中4万多是银行转账还他父亲的),按揭也是我一个人挣钱还,她也没还过一个月。2009年10月我回安徽家打算常驻,在2009年11月由于小矛盾(当时为刷牙杯子放在哪里而争吵。其实认识前后,两人感情都不好,女方常常为了些小事离家出走),她当时还打了110过来.还强烈要求从安徽回西宁,当时就送她回去了,后来她就再也没回来过,直到2010年8月要求我和她离婚,同时要分房子。于是签了上面的协议。由于路途遥远,我2010年8月26日去了一次,办理离婚手续和签了上面的协议。由于他家没钱还按揭款,所以房子更不了名,于是我就回安徽了。我刚快到中途北京的时候又打电话说有钱,我9月2日又重新跑了过去,一起在银行等办理了解押手续,后来由于开发商说他们那边办理需要时间,于是我就请了个委托人在那边(单方委托,无经济利益的)。但是离婚协议签订15日内女方一直都不打电话给我及委托人要求办房子,直到2010年12月12日才打电话给我,同时发短信说11月31日开发商才办下来,同时我的委托人由于关系到钱也不帮我代理了。现在女方告我,2010年12月21日青海西宁法院给我电话,让我拿传单,我说我是外地的,说另给我电话,但是我知道女方诉求为:1、办理房子更名。2、告我不提供委托人号码给他,要我赔偿她滞纳金,按每天1%,即2010年9月13日到2010年12月20日共97天*300=29700元。3、同时告我的委托人不作为。4、近期房子的交暖气费,迟交导致的滞纳金要我和我的委托人一起付。5、诉讼费用由我承担。
补充:1、在结婚登记后她曾经和她以前同学有出轨行为,可以从电话记录看,同时男方老婆也知道。时间约为2008年12月左右。
2、在2008年12月25日,与她认识一起去宾馆开房,差点被轮奸。当时还报了110.她在作笔录是说先是自愿和那个男的去 宾馆,后来来了很多人,把她绑了。
3、在2009年7月,曾在我卡里转了3万元走,说借给他弟弟一万元,但是没和我说。知道后来才让我知道。且剩下两万也不知道她怎么花的。在签离婚协议的时候,她父亲说这个会还我,说不用写在协议里了,但是办好离婚手续后就不提这个事情。
4、房子的一切手续一直都保管在在父亲那里。且不给我看。我申请委托公正的时候他父亲在场,知道委托人号码。公证处也有号码,而且我应该在电话里也告诉过她,后来她也经常电话骚扰我的委托人,这说明她知道号码。
针对以上真实:1、针对协议,滞纳金对更名15日内有约束吗?我当时写滞纳金主要针对更名后她3日内给我3万元,更希望她15日内办完,因为我路途太远。
2、协议后,关于暖气费滞纳金由于更名导致的迟交我需要赔偿吗?
3、2010年12月,我刚找到一份工作,不能请长假,下面我该怎么面对处理上面的事情?
4、我是否可以诉讼她?可以要求她出诉讼费,律师费,我的误工费,及过去的交通费等等?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tyzq(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0-12-25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