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职,结果公司老板非让我签竞业限制,否则不给工资。但是我发现竞业限制合同上的竞业限制补偿金那块,他给划去了,不给我补偿金。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我签了字,是不是法律也不生效。所以我想先签字,拿了工资就走。这样即使我以后去同类单位上班,也没有关系?
我是07年7月15日进的公司(上海的公司),但公司一直没签合同。08年2月15日和我签了2年的合同。虽然在合同里有规定要给我加4金,但至今帐户未显示有加过,而我从08年2月开始每月都要扣税和4金的钱。(等我过了试用期要求签合同时才知道:公司一直到07年10月才办下营业执照) 现在公司以我工资太高为由要求我换岗位并降薪。
本企业正在考虑是否要与重要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想请教一下律师:如果与员工签订了此协议,但企业在执行过程中想提前解除此协议,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了,企业该对此员工负什么责任?是否员工也可以提出要求企业给予相等的违约赔偿? 谢谢!
律师:您好! 公司与我签竞业限制协议,规定我两年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公司在支持8个月的补偿金后就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暂停了补偿金的支付。请问我可以认为是公司单方面解除了竞业限制协议吗?我是否不再受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
公司与我签了竞业限制协议,规定我两年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公司在支付8个月的补偿金后就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暂停了补偿金的支付。请问我可以认为是公司单方面解除了竞业限制协议吗?我是否不再受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现在我到与他们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上班没问题了吧?我是否还需要做什么工作才能解除这个协议?
《今天收到公司通知:公司决定不在与***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自动终止,特此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与第九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实施之日起(2008年1月1日)计算。请于2010年8月31日前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完毕后,公司将支付于文军相当于2个月工资额的经济补偿金。本通知一式两份
《今天收到公司通知:公司决定不在与***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自动终止,特此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与第九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实施之日起(2008年1月1日)计算。请于2010年8月31日前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完毕后,公司将支付于文军相当于2个月工资额的经济补偿金。本通知一式两份
竞业限制合同期满后,可否申请保密补偿 张某和原公司订合同时约定合同到期4年内不得参与相同业务单位工作,合同到期了可否申请单位支付保密补偿
公司一员工09年6月辞职,属于竞业限制人员,09年6月辞职后到竞争对手公司工作,公司仲裁及诉讼均胜诉,该员工于10年8月辞职。在这期间公司支付过该员工八个月的补偿金,现在该员工离开竞争对手公司,到11年6月竞业禁止期限结束还差10个月,由于之前其违约,我们可否追回该补偿金,如不追回,是否支付其2个月补偿金即可?(
我是深圳一名产品设计师,工资8千,离职后要求我写了保证书,写明了两年内不得从事本行业的设计和销售工作,否则赔偿30万,在保证书上写的是本人已收取1万保证金. 请问在深圳不是有吗,第24条有说到: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按月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我就是说两 第2
公司的合同所有人都是相同的模板,实际不接触公司机密的普通技术人员也有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并且竞业限制条款在解除合同时由公司决定是否启用。 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是以合同为准还是实际情况为准? 补偿金是有的,和这问题无关,为了精简我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