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被告知直接去财务室结账走人,事情办理完之后,有向公司老总质问原由。得到的答案是太年轻,不尊重他人(问他不尊重谁,他又说不上来)等一系列莫名其妙的理由。由于本人对此结果不服,故,今天找老总问清楚。他现在又乱七八糟一大堆说些不能让人信服的理由。但,初步商定由本人书面写出要求。然后交予公司。公司10天
我在现在这家公司工作已经有半年多,当初签订的是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合同期未到要裁人,我要求公司一个月公司补偿,公司不愿意,公司以效益不好进行强行换岗,我不愿意,就直接把我晾在一遍,原来的工作已经有人接替,我有谈话录音和工作的一些报表,现在我应该怎么处理
我在公司被领导安排其它岗位工作(并没有任何书面通知并我不愿意
我在公司被领导安排其它岗位工作(并没有任何书面通知并我不愿意加班,前两月在其它岗位加班太多),我不同意。领导要以不服从安排要开除我。我去劳动仲裁部门是否支持我。
我所在的公司在22日辞退我,我是行政岗位,辞退通知30天后要求我离职
我所在的公司在22日辞退我,我是行政岗位,辞退通知30天后要求我离职。但开始要求我手上的事务交接后,让我全天进行客户回访工作,我拒绝后说这就是行政的职责。称既已辞退你,这个岗位就已经不需要你了,所以要求你做其他的事情。这个说法是否合理。还因我拒绝进行300元罚款,但公司一开始就没有给过公司规章和岗位职业,
我们在公司工作六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买保险,现口头通知我们被辞退了,要求马上离职,且没有任何赔偿。后我们与公司交涉赔偿及补齐保险未果,公司为逃避责任,口头通知将我们调至其他岗位,薪水大幅降低。请问,1.我们能否以被公司辞退为由申请劳动争议仲裁;2.在申请仲裁期间需要继续打卡签到吗?
我于2014年9月27日到一家公司上班,今天2015年1月9日被无故辞退,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
我于2014年9月27日到一家公司上班,今天2015年1月9日被无故辞退,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在这段工作期间,公司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买社保,请问根据劳动法,我能得到多少赔偿金?具体赔偿怎么计算?求助!
三个月钱被公司辞退了,但是没有签合同,从上班到现在有4年了快,前面30个月没有给我缴社保,我应该怎么要求赔偿?辞退我就给我三个月的工资,先前说6个月的,现在又反悔了,只给我三个月,我应该怎么办?但是上班时还有油补,不知道能算在工资里吗?
我在地产公司做设计,公司前几天要求我去售楼处工作,不说调岗,书面通知也没有,时间他也说不清
我在地产公司做设计,公司前几天要求我去售楼处工作,不说调岗,书面通知也没有,时间他也说不清。只是工资不变。我拒绝而且打算辞职,请问这样的话能得到补偿吗?公司有交五险。坐等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