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一家私立小学的负责人,前段时间有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与同学打闹时不小心坐到豆浆桶里,屁股烫伤。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疗现已治愈出院,在他治疗期间,校方派人陪护并支付因此产生的全部医疗费用。现在学生的父母要求再赔偿3万~5万。请问,这种情况应该赔偿多少?谢谢!
我单位为职工入了意外伤害保险,前几年是自己交费10元,厂里为职工负担10元,现在变成了26元。也就是在这次收费时,想起自己前几年的工伤,单位没有上报。这次去找了厂工会主席,说一定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我想知道,如果按前几年20元保费,赔偿标准应该是怎样的?
2010.05.16我公司一名同事到我家帮忙干活(据木头),18:45同事意外受伤(左手二拇指)以后5.15-6.20误工前期我以给付3100元(其中医药费2600元)现达成私了协议,我再给付7000元
在同一老板雇佣的前提下,郑某眼被刘某弄瞎了。鉴于二人都是由同一老板雇佣的情况郑某该找谁负责?在郑某眼受伤直接导致失明的情况下刘某未曾掏一分医药费,老板支付了一部分。我需要知道有关的法律责任划分以及赔偿等各方面的有关问题。希望有人能尽快回答。谢谢!!!
我母亲今年76岁,在去医院看病时,被医院的实习医生在门诊楼撞伤眼睛,先后在三家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三万余元,请问我该向谁追究赔偿责任。该实习医生现在还是河北XX大学的在校学生。谢谢!
我母亲今年76岁,在去医院看病时,被医院的实习医生在门诊楼撞伤眼睛,先后在三家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三万余元,请问我该向谁追究赔偿责任。该实习医生现在还是河北XX大学的在校学生。谢谢!
您好,关于人生意外赔偿方面的想问您一下。 事情如下:我哥在四川自贡工作,2010年12月24号请假帮他领导搬家,从楼下经过时,二十楼飞下来一个铁器东西杂中他头部近额头处。事后在当地一家市级医院就医,医疗费由物主在支付。物主明天想与哥谈,问哥是想一次了结或不是。若一次了结,我们不放心。因为前段时间医院扫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