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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意外伤害的赔偿

校内意外伤害的赔偿 我母亲是一家私立小学的负责人,前段时间有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与同学打闹时不小心坐到豆浆桶里,屁股烫伤。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疗现已治愈出院,在他治疗期间,校方派人陪护并支付因此产生的全部医疗费用。现在学生的父母要求再赔偿3万~5万。请问,这种情况应该赔偿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Eh1603(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1-01-26 21:5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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