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再婚,婆婆家房子拆迁,婆婆将房子全部给了他的儿子,但他们婚后有造过房子,现在我公公是否可以主张要求在动迁房上加上自己的名字,
我老公的房子与2005年动迁,那时我们有一个儿子;2009年我们拿到动迁安置房,其间在2007年有了第二个儿子。现在我们马上要办理房产证了,想问一下我们小儿子是否应该可以做进房产证。虽然在安置的时候没有安置到,但是他是新生儿,应该没有理由不能写吧,而且现在不是加名字,而是要做房产证,请专业人员给我一个详细的回复
我家1套房子上里户主是我,其他二位是我的老婆和小孩。 老人的户口是是单独户口,还在原来动迁前的地址。房产证上都有我爸的名字。 1.如果动迁,我家情况是按多少人口来算的? 2.我爸的户口不在这个房子里,他可以单独分房吗? 3.如果再次动迁分的房子,我爸的名字可以不写吗?如果写上的话,我爸过世,我另外二个
我现在住的是06年建成的动迁房09年6月份拿的产证,产证上现在只有我爱人的名字,我和孩子都想写上去,还想问一下我哥的名字能写上去吗?需要什么费用吗?
在中介看中一套今年8月拿到产证的动迁房,中介说先付8折购房款,产证押在我们处,做一个财产保全手续,待三年能上市时再交余款. 请问:1法律上这样做有效吗? 2假如法律上可以规避风险,我改如何操作 万分感谢
我在去年买了一套动迁房。因根据政策未满5年的动迁房。不能过户。因此我在中介处。双方定有一份协议、在房屋可以过户的情况下。再过户、协议内容包括。当时房价。及毁约的赔偿条款。还在房屋交易中心做了房屋抵押。现在根据上海的房屋政策3年就可以交易。我现在要求过户。但卖方现提出条件要我在追加钱款才肯过户。请问。我
原规定五年后才可过户的动迁房,未满五年时双方自愿签订了一份买卖双方自定的买卖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现因国家出台新政策,满三年就可过户。在新政策出台后,已付清全部房款。且买方已入住一年多。现卖家反悔不愿去办理过户)谢谢~请问该怎么处理呢~
原规定五年后才可过户的动迁房,未满五年时双方自愿签订了一份买卖双方自定的买卖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现因国家出台新政策,满三年就可过户。在新政策出台后,已付清全部房款。且买方已入住一年多。现卖家反悔不愿去办理过户)谢谢~请问该怎么处理呢~
动迁协议中包括引进户口,总共安置了三人,可是只写了其中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想加上另两人,需如何办理?要多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