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在民事纠纷中导致他人轻伤(法医鉴定)受何党内处罚?负何种法律责任?
我是一名党员,在前段时间与邻里发生冲突,导致他人受轻伤,以由法医鉴定,当事人以上诉. 事情的原因是由于他人先对我进行人体攻击!本人误伤! 在这种情况下,本人是否会被开除党籍?本人会受到何种法律处分?
我朋友在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中午的时候他的亲戚找他去吃饭,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准我朋友走,和朋友的亲戚发生了纠纷,朋友的亲戚打了交通事故的另一方的一个人三拳,造成颧骨旁边的骨头骨折,法医鉴定是轻伤。他们有10多个人,然后他们10多个人一起打朋友的亲戚,朋友的亲戚没什么大伤,就是脖子被抓了许多道血痕,现在
事因修乡村公路,至今还未修好。甲方(一个人)的土地保坎被乙方(一个社)请来修路的挖挖机破坏,甲方要求乙方补修好,但乙方却迟迟不动,甲方因此拦下乙方某户人的车且扣留乙方的东西,过了两天乙方送修路的挖挖机出来要经过甲方的土地,甲方趁此机会向乙方再次要求修补其土地保坎,乙方因甲方扣留了本社某户的东西,乙方
事因修乡村公路,至今还未修好。甲方(一个人)的土地保坎被乙方(一个社)请来修路的挖挖机破坏,甲方要求乙方补修好,但乙方却迟迟不动,甲方因此拦下乙方某户人的车且扣留乙方的东西,过了两天乙方送修路的挖挖机出来要经过甲方的土地,甲方趁此机会向乙方再次要求修补其土地保坎,乙方因甲方扣留了本社某户的东西,乙方
我家在围墙上开门,中间隔条马路,邻居家跑过来阻止,说什么风水问题对他家不好不让开,,后来那家的女主人与我婆婆发生了拉扯,接着他家的媳妇也上去打我婆婆,然后我就和她撕扯起来,然后她鞋子掉了一只,,她又扑上扑下又去扯我老公的衣服,我又把她拽开了,她又撕扯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的手指和脚指骨折了,现在手术
邻里纠纷,对方先动手且在我们家门口动手,在混乱中造成对方轻伤,请问应付什么责任?
邻里纠纷,对方先动手且在我们家门口动手,在混乱中造成对方轻伤,请问应付什么责任? 我母亲和邻居发生口角争执,因边界线的问题。对方先动手拔已栽的树苗,我母亲便砍他们的小树,对方也砍我们这边的大树,后发展为对方两人先对我母亲动手打人,在混乱中我母亲将对方手咬伤,由于在地方医院未引起重视,导致左手无
有人私自闯进我家,我出于自卫造成对方轻伤,问问我应该付什么责任?
有个泼妇闯进我家打我,我出于自卫用手挡了下她的手,推开他的手,她就摔倒在地上,后来她的手验出是轻伤。可能是她摔到地上碰到的。也可能是碰瓷阴谋来害我。我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