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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邻里纠纷,对方先动手且在我们家门口动手,在混乱中造成对方轻伤,请问应付什么责任?

邻里纠纷,对方先动手且在我们家门口动手,在混乱中造成对方轻伤,请问应付什么责任? 邻里纠纷,对方先动手且在我们家门口动手,在混乱中造成对方轻伤,请问应付什么责任?

   我母亲和邻居发生口角争执,因边界线的问题。对方先动手拔已栽的树苗,我母亲便砍他们的小树,对方也砍我们这边的大树,后发展为对方两人先对我母亲动手打人,在混乱中我母亲将对方手咬伤,由于在地方医院未引起重视,导致左手无名指第一关节截除,左手小指慢性脊髓炎,司法签订为轻伤。医药费用和司法签定费用为17000元。找人调解,对方开口4万,都是农村人哪来这么多钱,且对方有错在先,请问一下贵律师,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如果打官司的话,我这边会负些什么样的责任?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over2……(湖北-荆门)
提问时间:2013-06-22 12: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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