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接受公司对岗位内容变更,若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我与公司14年签过一份运营岗位的经营责任书,但那仅是14年度的,岗位内容考核期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中途公司14年10月22日向全员发出过任命通知,任命我为之前做运营岗时业务模块的HRBP(人力资源业务合作伙伴),但没有签任何新的岗位变更与岗位内容的文件,此岗位我当时有口头同意并接手做相关工作至15年1月28日共3个月多点吧,公司从15年1月29日再次提出要变更我的岗位内容,基于原HRBP岗位还存在,我也并无不胜何原岗位的问题,我不同意,要求继续做原HRBP的工作,现人力通知安排我做相关招聘的工作,说这是我原岗位的职责范围内可以完成的工作,我若不做就是消极怠工,我想请问下律师,就HRBP的工作,公司没与我签明确的工作职责相关的合同文件,如果公司以我不接受招聘工作的安排视为消极怠工,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我于2004年8月25号进入公司,中间都签有劳动合同,最近一次是2008年2月26签的,合同到期是2009年5月25号。公司于09年4月21号给我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上面写有合同到期自动终止,解除原因是第6条《公司机构调整且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承诺工资发到5月25号。公司现在让我在通知书上面签字,我能签吗
本人于2009年5月25日确认自己怀有身孕,由于当时身体情况正常未感不适,所以继续正常上班工作。直到2009年6月3日下午18点下班途中突感自己下腹涨痛,并发现阴道大量出血,已立即前往广州市海珠区妇幼就诊(急诊),当时因失血过多,面色发青。及后医生诊断为先兆流产,并且强烈要求在家卧床休息以及开出黄体酮服食,以便稳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是否可以直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用等30天?
我跟公司是有合同的,为期五年,我干了两年多,公司拖欠了好几个月的工资,现在我的工资被苛扣得厉害,而且签合同后也从未给我交过保险金。 我是否可以直接通知公司我不干了,不用提前30天? 我现在已经找好新的工作了,新公司让过完国庆带着离职证明去报到。 现在老板总是不在家,不来公司,打电话也不回。
我是内蒙呼市一家企业员工,工作年限为03年7月至10年2月。最后合同期为09年1月1日至11年12月31日。09年8月由于个人身体原因休病假,10年4月公司通知根据我个人工作年限病假期最长为6个月,则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因为我人一直在老家不方便办理离职手续,则于10年11月17日办理的离职。公司人事则说离职证明需按公司批复时间为1
公司分立,但是单方面未经与我协商调整我的劳动岗位,本人是否可以拒绝,我是否可以依法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进行分立,但是单方面未经与我协商调整我的劳动岗位,本人是否可以拒绝,若拒绝的话,公司是否应该给我赔偿? 从管理岗位调整为了普通员工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完全不同。但是没有降低薪水待遇。
在协商换岗位期间,考勤卡被取消,公司以旷工3天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我现在还没签离职协议。这中间一直在和厂方协商赔偿工龄补贴问题未果。我于2013年12月16日申请仲裁,但厂方在2013年12月20号贴出公告以我旷工3天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请问这合法么?
1、由于该员工懒散,在外地出差为了工作与同事争吵,预动手打架,影响公司形象; 2、该员工已在公司上班,因工资问题心情不爽,口头请事假未被批准,擅自离开,被公司作为矿工处分; 3、未经允许,私拿公司车钥匙,在厂区内移动车,造成车子碰擦。
公司部门合并,要求调整岗位和级别,如果不接受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公司2个部门合并,要求调整岗位和级别(由主管降至专员),请问如果不接受调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拿到赔偿?谢谢!